简介: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还没有成为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不纯粹是社会主义性质,还有非社会主义性质的劳动.不能根据有没有财产和财产多少,把社会成员划分为剥削者和劳动者.社会主义劳动也存在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划分,由于资本的存在,剩余劳动也表现为剩余价值,但剩余价值的占有者并非都是剥削者.市场竞争的结果,平等的劳动权力并非都能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劳动并不局限于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非物质生产领域的服务劳动、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也是生产劳动,但是,只生产使用价值而不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是非生产性的.弄清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否背离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关键,是要分清价值创造、价值形成和价值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并不违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简介:自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劳动力市场"概念以来,社会科学界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商品和劳动力市场的研究逐步深化。但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是商品与劳动者是主人二者是矛盾的,无法兼容。笔者认为,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在实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的过程中,有必要对这一问题从理论上作出阐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了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一是"劳动力所有者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卖,他就必须能够支配它,从而必须是自己的劳动能力,自己人身的自由的所有者。"(《资本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