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社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过程,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城镇化建设不断深入,对法规制度也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而站在实际情况的角度上来看,财产刑属于整体刑罚体系当中至关重要的构成部分,具备着较为显著的灵活性以及惩戒性等多种特征,可以有效实现预防犯罪以及刑罚惩戒等主要目标。然而,站在实际情况的角度上来看,目前的刑罚财产刑在实际执行阶段中存在着一些较为显著的问题,例如,较高的空判率和较差的执行效果,都对实现惩罚效果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文章首先对目前刑罚执行中财产刑罚执行存在的问题展开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刑罚执行中财产刑执行的具体优化措施。
简介:《论犯罪与刑罚》是刑法史上的一本旷世名著,为作者贝卡利亚带来了尊贵的荣耀和不绝的赞誉。重读经典往往会有意外的收获,近来笔者就在思索:仅仅把贝卡利亚的刑罚目的观理解为威慑刑是否全面?书中的多处论述已向我们暗示,威慑是其刑罚目的的主要内容,但是关于刑罚的度,则是以相对的报应刑为根据的。经过考证,笔者将贝卡利亚的刑罚目的观总结为:以威慑刑为主,以报应刑为辅,报应为威慑划定疆界,威慑为报应确立效益,报应是实现威慑功能的手段。报应刑、刑法公正、个别威慑、程序预防四位一体,威慑刑、刑罚功利、一般威慑、实体预防四位一体,构成了多层次、多维度的一体化刑罚观。这并非故作标新立异的思考,而是希望对经典作家著述作更全面评价的一种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