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意义]贷款诈骗罪是金融诈骗犯罪中涉及标的较大、对金融秩序破坏最为严重的一种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贷款诈骗罪的定性、贷款诈骗罪与其他涉及贷款犯罪的界定还不明确,侦查和审判实践中甚至提出以司法推定的方式来认定贷款诈骗罪的主观目的。此外,单位贷款诈骗行为的定性争议一直未能得到很好解决。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进行了相关研究。[方法/过程]贷款诈骗罪与其他涉及贷款犯罪的核心区别是非法占有目的的有无,应当采取主客观相统一的方法对非法占有目的加以认定,而不是采取简单的司法推定方法来认定。通过考察法律规制的变动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实际运用效果可知,无论是过去对单位贷款诈骗行为以合同诈骗罪定性,还是当下只追究自然人贷款诈骗罪刑事责任,对单位贷款诈骗行为的定性都存在问题,有必要完善相关法律。[结果/结论]贷款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无论是产生于申请贷款阶段还是使用贷款阶段,都不应该影响对贷款诈骗罪的认定。应当通过客观证据和主观证据共同认定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杜绝单一的客观司法推定。应当扩大贷款诈骗罪的主体范围,将其延伸至单位。
简介: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人口老龄化问题凸显,越来越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再次回归至工作中,已然成为我国一个较为普遍的劳动现象。但是,如何认定这种用工形式的性质,是否对他们进行劳动法的保护,我国法律规定仍是模糊不清的。依据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再就业人员的法律特征,确认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再就业特殊劳动关系的用工性质,给予此特殊群体合理的劳动保护,以此引导他们发挥自身的社会价值,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简介:摘要在开展该项活动的过程中,必须对活动内容进行科学的设置。也只有如此,才能将该项活动的作用充分地发挥出来。所以,本文结合相关方法对体育大课间活动内容的选择进行了讨论,希望可以提升活动内容选择的科学性与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