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债权物权化是当代民法经济的新现象。因为债权与物权的融合使得权利进行经济成为可能,所以在现代社会,债权与物权相互融合,相互渗透。债权物权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租赁权的物权化:有担保的债权的物权化。本文从这两个方面浅析了此现象。
简介:以"民法社会化"为题的探讨多是从抽象的宏观的角度出发的,仅囿于价值层面上的定位;笔者以为民法的社会化问题已实实在在的表现为社会现象.本文从债权的规范基础、债权相对性的被突破、债权物权化等方面全方位地探讨了债权的社会化问题,并对其社会化的前景作出了一定的预期.
简介: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
简介:<正>[案例]徐某于2011年8月向沈某借款3万元,借款期限2年。今年8月,陆某拿着徐某写给沈某的借条以及他与沈某所订的一份债权转让协议找到徐某,称:沈某在2012年8月向其借款3.5万元,借期1年,按照他与沈某的书面协议,沈某已经将徐某所欠的3万元债权转让他了,现在他是这3万元借款的债权人,并要求徐某在半个月内向他清偿这3万元,否则就到法院起诉。那么,债权人是否可以转让债权,徐某可否拒绝陆某的还款要求?
简介:摘要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金融市场上最为重要、最具有生命力的创新之一,它是一种结构性融资活动,实现了间接融资的直接化,这种新型的信用模式正在改变着全球的金融结构和信用配置格局。它在中国的推行是必然的,但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实践经验缺乏和理论制度有待完善,一些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指导原则尚待建立。而资产证券化中的债权转让是债权流动性本质的反映,本文通过论述资产证券化及其债权转让的内涵、法律问题,进一步探讨我国资产证券化中债权转让的现状、法律问题及解决对策。
简介:由于保险业介入住房按揭及按揭证券化要求银行、保险及证券行业的密切合作,通过保险公司保险的住宅抵押贷款要占所有住宅抵押贷款的80以上,这是购房者按照贷款银行的要求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一种保险
简介:将来债权证券化的制度基础是债权让与制度。但以保护债务人为目的的传统债权让与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将来债权证券化的需求——将来债权转让应具有对世效力以促进将来债权自由流转。借鉴比较法经验,构建我国证券化下将来债权让与制度:将来债权发生时债权让与效力溯及至让与合同成立时;公示机制采以登记对抗主义;债权受让人对其他竞合求偿人采以登记为准的优先权原则;相对排除"禁止转让约款"的效力。
简介:如果不将电子债权发行的事实通知债权人,这里的接受就是一种债权人对银行发行的电子债权的承诺,还是由发行电子债权的银行发出呢
简介:韩国传统意义上的担保制度,其标的物的担保价值较高,而且还因'登记'这一公示制度的完备,担保权的取得及向第三人优先主张权利较为容易,所以韩国一直利用这种不动产担保制度。近年来,不动产交易的重要性日益明显,但更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动产及债权担保价值的再发现,利用动产及债权担保价值的交易增多,其重要性也随之增加。进入现代社会以来,随着金融产业的飞跃性发展,认识到挖掘信用危险性低的金融需求者与持续性金融供给的必要性。在这一过程中,韩国开始关注在过去的金融交易中
简介:本文探讨了债权转让的法律性质、构成要件、法律效力等基本问题,对理论与实践中突出的某些问题,如债权表见让与、债权让与抵销等进行了重点的阐述.从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视角探析现行法律制度的缺陷,并提出解决的设想.
简介:论侵害债权●任自力侵害债权,是指债的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旨在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造成债权实际损害的行为。作为一种法律制度,侵害债权在大陆法系国家是本世纪以来发展起来的,在英美法系国家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我国,由于诸多历史原因,现行法律尚无这方面...
简介: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劳动债权与担保债权的协调关系到破产企业中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问题,在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旧《破产法》)环境中一直是学者们讨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劳动债权与担保债权的协调关系到破产企业中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问题,在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旧《破产法》)环境中一直是学者们讨
简介:可转让的债权应为有效存在的债权。如果转让的债权不存在或无效或已经消灭,多数观点认为,转让合同因标的物不存在或者标的物不能而无效。但债权形成的前因行为的效力对债权转让合同不产生影响。
简介: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简介: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债权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笔者仅就企业债权管理中的几个法律问题作一肤浅探讨。
简介:实现公平的竞争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要求,债权的实现意味着市场信用的实现.保护债权以及债权的实现,就是保护交易安全、保护市场的信用基础、保护市场作用的积极发挥,它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通过公法保护债权是公法的当然责任和重要任务,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可行的.通过公法的制度和调整方法,对债权进行有效的保护,是指在维护和尊重私法秩序和私法手段的同时,利用公法独特的调整机制,对债权进行更大范围的保护,也就是通过公法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给债权的实现提供一个较为宽松的法律环境和制度环境.
简介:据介绍,债权转股权的基本思路与内容是,以国有商业银行组建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对企业的股权。银行与企业之间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由
浅析“债权物权化”现象
债权的社会化问题探析
债权转让
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履行通知义务
论资产证券化中的债权转让
按揭、保险和抵押债权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中的将来债权让与
试论电子债权
债权转让担保
略论债权转让
论侵害债权
论债权迟延
劳动债权与担保债权的冲突与法律协调
哪些债权可以转让
债权转让的类型
探索企业债权管理
债权的公法保护
债权如何转股权?
债权侵权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