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立法法》修改是法律体系形成后,立法工作由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的逻辑结果,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本次修改的主基调是部分修改、微调为主,而立法程序则成为修改的重点。但是,此次修法并未破解立法体制性难题,而且改革的系统性也存在缺陷。
简介:韩国总理韩明淑2006年10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艾滋病预防法修正案》。该修正案严格禁止企业歧视患艾滋病的职工及侵犯其正当权益:雇主不得以职工身患艾滋病为由,使其遭受损失或对其实行歧视性待遇;雇主不得以健康为理由解雇患艾滋病的职工;患艾滋病的职工健康出现问题时,在病假等待遇方面应与患其他疾病的职工一视同仁。如有违反该法,雇主将被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万韩元(1美元约合950韩元)以下罚款。而在此之前因无法可依,即使雇主在雇用、晋职和职业教育等方面对患艾滋病的职工实施了不公平待遇,受害者也无法有效维权。
简介:美国于1994年通过破产改革法案(AmericanBankruptcyReformActof1994)之后,国会即成立了全美破产审查委员会(NationalBankruptcyReviewCommission),负责调查和听取各界对破产法运行状况的反映,研究“在不改变现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均衡的基础上审查、改善和修正破产法典”的相关问题D。1997年10月2013破产法审查委员会向国会提交了一份改革报告,报告中提出了170多条立法建议,其中消费者破产部分的改革建议最为引人注意。改革报告的提交标志着新一轮破产法改革进程的开始。此后,国会正是以这份报告为基础多次提出修改破产法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