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互联网时代,网络文学蓬勃发展,但侵权问题频发。本研究聚焦版权法下网络文学作品侵权认定标准。 网络文学侵权形式多样。非法获取与传播常见,侵权者通过技术手段或人工复制作品,在盗版平台免费发布谋利。搜索引擎转码阅读和应用商城把关不严也助长侵权,部分转码功能和读书插件提供盗版阅读途径,应用商城对阅读软件版权审核缺失。资源库、版权库不当开放利用,使无版权作品被授权或开放使用。还有 “洗稿”“搭便车” 等行为,以及未经授权的影视、动漫改编等。 侵权认定标准中,“接触 + 实质性相似” 是主要依据。作品公开发表可推定 “接触” 可能。“实质性相似” 判断采用 “抽象 - 过滤 - 比较” 三步法,分解作品,去除思想部分对比表达,但网络文学篇幅长、公共领域界限模糊、剽窃认定规则不足,给认定带来困难。明确网络文学侵权认定标准对保护作者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需完善法律法规和提升司法实践水平,应对复杂侵权状况。
简介:文学作品阅读是中考现代文阅读的重中之重。《语文课程标准》中提出了欣赏文学作品的具体要求:“能有自己的情感体验,初步领悟作品的内涵,从中获得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有益启示。对作品的思想感情倾向,能联系文化背景作出自己的评价;对作品中感人的情境和形象,能说出自己的体验;品味作品中富于表现力的语言。”在“评价建议”中提出了对阅读文学作品的评价要求:“根据文学作品的形象性、抒情性强的特点,可着重考察学生对形象的感受和情感的体验,对学生独特的感受和体验应加以鼓励。”“可通过考查学生对形象、情感、语言的领悟程度,来评价学生初步鉴赏文学作品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