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分析电网企业新入职员工心理健康现状,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采用SCL-90量表对电网企业2014--2016的新员工进行普查,获取有效问卷29365份。与全国常模相比,除饮食与睡眠因子得分高于全国常模外其他因子均非常显著的低于全国常模。新员工心理健康水平表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除偏执外,其他所有因子得分女性员工均非常显著地高于男性员工。学历越高新员工的心理健康水平越高,除博士学历外,专科、本科和硕士的心理健康水平逐年下降。政治面貌为群众与团员的心理健康水平不存在明显差异,但党员的心理健康水平明显高于二者;独生子女的心理健康水平明显高于非独生子女。新入职员工心理健康亟需重视,尤其是性别为女性、学历偏低、政治面貌为群众和团员、非独生子女的新员工。
简介:摘要:信息化时代,企业之间竞争非常激烈,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发展的关键竞争力,如何做好新入职员工培训对企业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新入职员工是企业人力资源的基础和保障,是企业员工队伍的新生力量,加强新入职员工培训有助于企业在市场中赢得竞争。总所周知,做好新入职员工培训是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有效举措。本文就新入职员工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基于问题提出了相应策略和措施,以便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简介:<正>一、我国司法实践中的案例——民法思维的特点改革开放后,我国政府着手重建民事法制,采"民商合一"的立法体制。但是,"民商合一"从法典的编纂模式改为以民法取代商法。与民国时期的"民商合一"一样,不再区分商人与普通人,将民法直接适用于全体。但有所不同的是,原有商法中的许多制度,不再将其纳入民法,而完全取消。由于许多特有的商法制度在我国难觅踪影,故而现实中只能通过解释民法而适用于商事活动。但当我们大踏步地开始"民法商法化"的进程时,商法思维却因此难以冲出民法的界限。例如,企业的职员,如店员、柜台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甚至副经理等,是否有作为企业代理人的法定代理权?从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分析,并未见直接的法律规定,但司法实践中,曾有过解决这些问题的案例。大致有两种思路:
简介:摘要千百年来,人们对医学职员总怀着一颗敬仰之心。我们生病了,需要医者来为我们去除病痛,恢复健康。今时今日,同样如此。但在现今的形势下,对医学职员而言,并不是拥有扎实的专业技能就足够的。在工作中,会面临到评职称、报考资格证书等各方面的考核等问题。这些方面信息的咨询、学习,可以从社科知识培训中了解到,帮助医学职员在工作上有更大的发展,社科培训的人文知识培训,能增加一个医学职员的人性关怀,使其在工作中更具人格魅力,使病人更加的信任和接受医者给他的治疗。但在社科培训这方面,在医疗机构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从问题出发,提出医学职员社科综合培训改革的研究策略,与大家共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