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探索和总结了一些宝贵的经验。现将主要情况和经验综述如下:一、加快地方立法步伐从总体上看,近年来地方立法的数量逐年增加,质最不断提高,程序逐步完善。一是突出经济立法这个重点。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中,经济方面的法规占50%左右。在突出重点的同时,注意了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立法,体现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二是建立立法工作责任制。云南、山西、海南、天津等省、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签订立法工作责任书,明确立法工作责任目标,有效地保证了立法计划的实施。三是采取多种措施,拓宽法规起草渠道。(1)委托有关机关、单位起草法规;(2)上海、广东等省采用招标的方式,聘请、委托非官方学术团体或学者承担法规起草工作;(3)上海、江苏、广东、海南、山西、吉林、山东等省、市、区人大常委会分别成立立法咨询组,发挥立法咨询员的作用;四是改进立法技术和程
简介: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四项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但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行使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职权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本文拟就这一问题作一粗浅的探讨.
简介:"汪伦才案件"特调会:让人大监督"硬"起来[案例]1996年11月,安徽省肥东县糖业烟酒公司供销经理部主任汪伦才,因下属东风商店承包盘点一事,与该店主任王某发生纠纷,出现吵骂、厮打.王某说汪伦才踢了她腹部一脚,县医院检查结论是"脾破裂".县公安局便立案报捕,县检察院以汪伦才构成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此案历时近四年,肥东县法院两次判汪伦才无罪,一次判汪伦才拘役六个月,肥东县检察院三次均提出抗诉.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终审裁定汪伦才无罪.此案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2000年4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特定调查委员会,调查认定王某的证据不成立,还汪伦才以清白.事后,合肥市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查处.肥东县检察院检察长也引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