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基于高权性、救济性、便捷性与灵活性等特征,投诉举报制度是我国社会共治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近年的实践表明该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便利了专业维权人士谋取私利的活动。在理论层面上,这表明投诉举报制度具有规制手段目的的不匹配、制度定位的模糊性、程序失范以及投诉举报人试错成本低廉等隐患。就投诉举报制度的成长环境而言,则体现了立法价值的混乱与规范的僵硬、制度定位的模糊、对程序的忽视以及配套制度的不完善等深层因素。应从注重立法价值目的体系的建设、明确制度定位进而实现制度资源的优化配置、注重程序建设与规定的可操作性和实现制度与规范的良性互动等方面完善我国的投诉举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