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个人信用制度由个人身份证明、个人社会档案、个人纳税情况、个人储蓄和债务记录等许多综合资料组成,它是由国家建立,用于保障、管理和监督个人信用个人信用活动健康、规范发展的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规范和规章制度。其目的主要是为查验、证明和解释个人资信情况,并通过制度来规范个人信用活动,提高人们的守约意识,从而建立起良好的市场经济信用秩序。在西方国家,每一个人都拥有一个终生不变的信用信用号,通过这个无法伪造的信用号,任何行政执法机关、银行都可以查询个人信用号上的使用记录,一旦有不良的记录,就将造成个人在开办公司、税务登记和贷款等方面的极大困难。因此,市民非常重视培养自己的信用。这种制度的建立在西方国家已有150年的历史。然而,我国至今尚未建立类似的制度,每个人的每一笔贷款、每一份税务登记对于银行和税务机关来说都是全新的。我国现阶段这种资信的断层,为国家税收的征收管理带来不小的阻力。
简介:金融机构的运作原理,就是从广大的居民手中吸收零散的储蓄存款,再为收益率高的项目提供贷款。从经济学角度看,在信息完全流动的条件下,资源可以通过价格机制实现合理配置。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体系的作用非常简单,即为收益率高的项目提供资金;在将来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通过不断的金融创新和建立各类金融市场,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然而,事实上,信息是稀缺的、有成本的、不完全的,或者说是有摩擦、不对称的。这样,资金分配过程就不可避免地受到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建立个人信用制度,是缓解信息不对称的有效手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