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适用宪法的基本权利的规定保护新兴权利的问题,在国外是新兴权利保护中重要的甚至是主要的方法。在我国,新兴权利保护实践有三种确认新兴权利为基本权利的方式:通过人大常委会对宪法的解释确认新兴权利的基本权利身份和位阶;通过司法解释创制规范的方式将特定的利益纳入宪法上已经明确规定的基本权利从而赋予其基本权利的资格;司法机关在具体个案中创造性地扩大解释现有的宪法基本权利规范,在既有宪法规范文本含义内创造出涵括新兴权利的新面向新空间。如何通过对宪法基本权利条款的解释性操作或者其他方法实现宪法基本权利规范与新兴权利的衔接与涵摄,是一个动态发展且永无终结的进程,基于不同的宪法架构和宪法适用传统(包括禁忌),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互动需要找到妥当的桥梁。
简介:摘要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因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引发的利益纠纷和矛盾日益增多,有些甚至成为农村群体事件爆发的导火索,征地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焦点。征地矛盾和冲突的根本原因在于征地补偿标准与被征地群众期望不匹配、征地补偿款分配不透明或不公平,地方政府在实施征地行为中涉嫌违规违法和调整被征收土地的实际用途等。伴随房地产市场繁荣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市场价格信号和与农村征地相关的信息传播日益迅速,失地农民开始质疑地方政府征地行为与补偿的必要性、合法性和公正性,征地冲突愈演愈烈。对此,文章主要针对征地补偿协商与农民权益维护的实证方面进行分析,希望能给相关人士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