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人原本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一种纯粹的自然物。当人作为一种纯粹自然存在时,他并不比其他动物种群拥有更多的优越性。只是随着人类实践能力的提高,人才从自然界中分离与提升出来,成为文明人。文明是生成的,也是发展的,文明的生成与发展表现为对自然状态的疏远与游离的过程。在文明生成与发展的过程中,社会规范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文明也是被规范出来的,没有规范就没有文明。文明的生成与发展离不开社会规范,但并不是任何性质与形式的规范都能无条件地促进文明的发展,因为社会规范也有一个合理与否的问题。社会规范的制定与确立既要符合社会发展与进步的要求,也要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
简介:德性论的基本问题是:应当做一个什么样的人?规范论的基本问题是:一个人应当做什么以及应当怎样做?前者把道德落实于人的内在品质,后者把道德落实于人的外在行为。德性论关注的是人的内在品质,以人的道德品质作为道德评价的中心,是实质主义的;规范论关注的是人的外在行为,它不再强调人的内在品质,而以行为是否符合普遍的规范形式作为道德评价的中心,是形式主义的。社会的道德评价体系从德性论到规范论的转型,其积极的意义是肯定了个人在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这一领域内的自我决定的权利,即肯定了个人的自由和自主,而将普遍性的规范限制在共同的社会生活领域,也就是人的外在行为的领域。但是,由于规范论仅仅关注对个人外在行为的约束和限制,而在关于个人追求自我完善方面保持沉默,就容易导致个人追求自我完善这一要求的丧失,而这也就意味者人本身的丧失。
简介:<正>一、问题儿童正常与异常的社会行为一直是发展心理学家、临床心理学家和教育家感兴趣的一个重要课题。很多研究表明,早期的社会行为特征,尤其是典型的外显与内隐行为问题,如攻击和社会性孤癖(Achendach,1982)可以预示青少年期与成人期的生活适应问题,如犯罪(Robins,1966),精神疾病(Frazee,1953)。近年来,受社会佳态学理论(Bronfenb-renner,1979)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家庭、同伴、学校、社会、文化等对儿童社会行为发展的影响,而且,很多研究已经揭示出儿童社会行为的发展与家庭、学校等社会因素的关系,迄今为止,关于儿童社会行为的研究几乎完全局限于西欧与北美地区。因而,对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