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用于形容“现实的个人”的“现实性”,与感性、经验、个体、具体、受时间限定等意义内在相关,或含有“有生命的”“历史的”“单独的”及“肉体的”之意义。主要指一种受生产力、社会生产关系决定的性质。受施蒂纳的影响和刺激,马克思恩格斯曾突出强调个体性的现实性意义,但同时他们也强烈意识到个体性所具有的现实性的有限性,强调阶级甚至仍然坚持“类”的现实性意义,在个体性与普遍性,经验性与本质性之间维持一种张力,而绝没有导向仅仅在20世纪初和改革开放初被中国学者大力弘扬的个体性之中寻求现实性。另外,虽不是强调的重点,但自然性仍然是历史唯物主义现实性观念的重要内涵,而实践活动的创造性才是整合、提升实存性与本质性之统一的最重要的“现实性”含义之所在。
简介:一、人是高尚和卑微的统一体每个人都有两个自我,一个是高尚的自我,一个是卑微的自我;一个是阳光的自我,一个是阴暗的自我;一个是坚强的自我,一个是脆弱的自我;一个是积极的自我,一个是消极的自我。人的内心的变化是迅速的,从积极的心理状态变为消极的心理状态往往是瞬间的事,即所谓“一念之差”。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遗传因素、不同的成长环境、不同的教育程度、不同的社会经历,会产生不同的思考习惯、不同的思维品质,对外部事物会有不同的感悟,即不一样的心理活动。两种不同的心理趋向并存于同一个人身上,所以人的心理变化是一种常态。我们可以通过自我修养、自我调整或同伴疏导,克服消极的心理趋向,发展积极的心理趋向,让我们的心胸变得开阔、敞亮,维护我们的心理健康,让幸福阳光伴随积极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