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于悲剧的本质,古代亚里士多德有所谓的"过失说",近代黑格尔的"伦理冲突论"、叔本华的"意志原罪"、尼采的"酒神精神"说,都曾经盛极一时,还有的人对悲剧的必然性从命运观和外在的偶然性来解释,但这些都经不起具体悲剧作品的检验。本文在对所有上述观点质疑之后,从几部典型的悲剧作品出发,尝试将悲剧主角的行为分为被动的悲剧行为和主动的悲剧行为,从中归纳出悲剧的普遍规律,并指出,被动的悲剧行为在更高层次上被归结为主动的悲剧行为,悲剧必然性不是不存在,也不是外在于人的神秘力量,更不在于人自身的过失或弱点,而恰恰是人身上的有价值的东西由于人的自由意志而导致的自我毁灭,这种必然性是一种最高级的必然性即自由本身的必然性。悲剧人物处在特定的"悲剧困境"中,由于执着于自己的意志而导致不幸的结局。本文最后澄清了对悲剧必然性常见的几种误解,并探讨了各种悲剧学说对苦难意义的理解。
简介:西方哲学史上存在着三组基本而又非常重要的哲学概念:分析与综合、先天与后天、偶然与必然。按照对这三组概念的一种理解(如逻辑经验主义):分析陈述=先天陈述=必然陈述。康德打破了分析性与先天性之间的联系,克里普克打破了先天性与必然性之间的联系,奎因打破了分析与综合的区分。上述哲学家的洞见对我们深入理解三组哲学概念以及与之相关的哲学问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最近三十年来,一些分析哲学家进一步研究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卡普兰打破了分析性与必然性之间的关联,策尔塔打破了必然真与逻辑真之间的关联,从而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更为深入的分析性概念。通过区分两种必然性(语言必然性和事实必然性).再根据此种区分对三组概念的分分合合展开全面的梳理分析,并依据策尔塔对逻辑真的解释对分析性重新给予界定,一种薄版本的分析性概念可得以坚持:分析命题就是逻辑为真的命题,而并非必然为真的命题。
简介:历史上的许多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和不少重要的伦理学及哲学流派,都自觉不自觉地关注“幸福概念”及幸福本质问题。这样那样地给“幸福”下过定义。但总的说来,在马克思哲学产生以前的所有旧哲学中,并没有建立起系统而完整的科学的幸福观,也未能真正揭示出“幸福”问题的内在本质。不同的幸福“定义”及其相关经典命题,一般总是反映着不同的幸福本质观。因此,对哲学与伦理学界传统幸福本质观的评析.实质上也就是对西方幸福论有关经典命题及其传统幸福“定义”的评析。根据西方幸福思想发展史上关于幸福本质问题认识的逻辑发展,可以把西方幸福论诸多经典命题及其伦理学幸福“定义”划分为三种基本类型。传统及流行的多数幸福定义,虽然都有自己存在的合理性,但都还存在着某些偏颇不当之处.有必要从幸福本质的角度对其中较为具有代表性三种类型的经典命题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