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货币是马克思在阐述关于人的思想过程中的重要概念。在马克思那里,它与人的存在方式及其演变的关系是一个逐渐明晰的进程。在思想史的层面上,赫斯的《论货币的本质》对马克思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是他把货币与人的关系理解为一种无机结合,从而对货币的批判也就难以逃离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阴影;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穆勒评注》和《货币》一节中,马克思逐渐认识到货币与人的有机结合关系,从而正确地看到了货币在人的存在方式及其演变中的作用。基于此,我们重新对《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的人学思想进行解读,以进一步勾勒出马克思对货币与人的关系这一主题的整体把握。
简介:代理制度是近代社会经济的产物,起到了"扩张私法自治之范围"和"私法自治之补充"的作用。但代理制度同时伴有危害交易安全的弊端,尤其以无权代理的情形最为严重。近代民法根据无权代理的原因和后果归属的不同,又将其分为表见代理和狭义无权代理。本文仅就狭义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进行了具体分析。鉴于我国《民法通则》仅对狭义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后果作了原则性规定,作者建议,在制定我国《民法典》时,应借鉴德、日立法体例,单设"狭义无权代理"一节。其基本内容应包括:无权代理的概念、本人的追认权、对方的催告权、对方的取消权,无权代理人的责任等条款,以补充现行《民法通则》之不足,平衡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稳定社会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