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五峰确定“义务植树活动月”湖北省五峰县计划2004年全民义务植树160万株。3月3日,县里主要领导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及湾潭镇直机关干部职工一起到北风垭林场参加义务植树劳动,植树6万余株,正式拉开了五峰“植树造林活动月”的序幕。(李晓银李先艳)老河口市、谷城开展义务植树活动3月4日,湖北省老河口团市委组织十几个单位的团员500余人,在该市王甫洲林场开展“学雷锋奉献日”活动,营造“学雷锋纪念林”。当天植树1500余株。(鄢志成)3月6日上午,襄樊市谷城县直机关2000多人,在城关安家岗汉江大堤上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当天植树10000多株。(李涛)秭归县义务植树扎实有效3月6日,湖北省秭归县领导、县直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青年志愿者以及当地农民共一千多人在三峡大坝副坝上高标准整地200亩,定植雪松、樟树2000多棵,为三峡大坝和秭归新县城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今年,秭归全县共完成义务植树160万株。(杜红)永川市千人植树美化家园3月8日,重庆永川市千余名机关工作人员,在环城北路溜石板坡参加了“永川市市级机关绿化捐资暨共青林启动仪式”,并现场植树,献出自己的一份心意。此次活动共筹集到捐资绿化款9.7万多元,种树4000...
简介: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成思危、蒋正华、顾秀莲、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以及400余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在北京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均波等陪同下,来到北京五大风沙危害区之一的永定河畔丰台区老庄子乡,参加了“建绿色家园——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义务植树活动”,为首都播撒新绿。共植下油松、臭椿、千头椿等树木1500余株。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连生、王维城、赵凤山、田麦久,副市长张茅等参加了植树活动。国家财政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主办的“半壁店森林公园改造暨财政绿化基地揭牌仪式”4月上旬正式启动。国家财政部、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机关干部约400人进行了义务植树活动。共栽植白皮松、桧柏、沙地柏、银杏等2000余株。财政部常务副部长楼继伟、机关服务局局长吴畏、大兴区委书记沈宝昌、区长王惠民等参加了植树活动。(以上二条据《首都绿化简报》)新疆4月中旬,新疆乌鲁木齐市15万军民在水磨沟区的雪莲山义务植树基地参加全民义务植树劳动。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和自治区党生中边往水委办在劳人及及栽震阳街官活火添...
简介:2002年是贯彻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绿委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大力发动和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取得了显著成绩。据统计,2002年全国有5.36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22.96亿株,折合面积1753万亩。从全国人大作出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始,至2002年底,全国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累计已达82.8亿人次,植树398.4亿株,如果按植树间距1米计算,折合栽植里程3984万公里,可绕地球994圈;如果按平均密度150株/亩计算,折合面积26565万亩,足以覆盖贵州省。
简介:北京供电局变电管理处为北京绿化做贡献北京供电局变电管理处1000多名职工在坚持安全供电的原则下,依照变电站的具体条件,在安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种植了各类乔灌木,铺设了草坪,其间点缀各类花卉,做到了站内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为职工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国际友人出资认养绿地来自环球嘉年华香港汇翔有限公司的董事长Hans先生、董事Billy先生及嘉年华(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张淑华女士来到北京国际雕塑公园参加了植树活动,并出资19.21万元捐赠了园内3000株玉兰树、认养了园内15714平方米绿地。国际友人出资参与绿化建设在北京市尚属首次。怀柔区绿化办设立“绿叶奖章”奖项怀柔区林业局(绿化办)党委自2004年1月1日起在本系统设立“绿叶奖章”,用以奖励在林业(绿化)战线上做出特殊贡献者。“绿叶奖章”为系统内最高荣誉奖,其获得者在职工作期间每月享受荣誉津贴80元。喇叭沟门林场党支部书记、场长范青田同志成为首个被怀柔区林业局(绿化办)授予该奖项的个人。(以上三条据《首都绿化信息》)辽宁省开展建设“绿色家园”活动辽宁省绿化委员会、省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省林业厅、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发出了《关于大力开展村屯绿化及四旁植树...
简介:(2003年10月31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2004年3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第一条为了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加快国土绿化进程,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公民应当履行植树义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学校、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组织本单位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组织辖区内其他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驻本市的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义务植树,是指适龄公民按照绿化委员会的安排,在指定场地无报酬参加的植树和国土绿化劳动。本条例所称适龄公民是指十一周岁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十一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女性公民,但丧失劳动能力者除外。第四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半年以上的适龄公民,每人每年应当义务植树三至五棵,或者承担相应劳动量的其他绿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