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护理文件是护士对病人实施全面护理过程的真实记录,规范护理文件书写不但能真实地反映医院的护理管理水平、护理质量和护理人员的工作态度及责任心,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称《条例》)颁布和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今天,它更是一个重要的法律依据。怎样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做好护理记录,规范护理文件书写,为医疗纠纷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应对举证责任倒置,是一个值得护理管理者高度重视的问题。我院护理部在充分学习理解《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本省护理文件书写规范新规定的基础上,针对护理文件记录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规范护理文件书写,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护理管理要求。
简介:自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以来,当医疗机构发生因医疗纠纷引起的诉讼案件时,司法机构均按《规定》第四条第(八)项关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提交证据。患者及家属也按《条例》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