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也是关系改革事业成败,关系党和国家命运的大事。怎样才能有效地搞好廉政建设,这也是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政府共同关注的课题。尽管实现道路有别,采取的措施和方法多样,但是依法治贪,依法惩腐,以法倡廉,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已成为共识。纵观国外廉政法制建设,笔者认为其成功的经验,显著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廉政立法为基础,以道德自律为根本,以惩贪治腐为重点,以健全机构为条件,以强化监督为保障,形成了较为完整合理,协调有序,保障得力的廉政法制建设运行机制和体系。
简介:已故島田正郎先生开创的北亚法制史研究领域中,蒙古法制史研究是目前在欧美、日本、蒙古国、中国境内的内蒙古等各地最为活跃的领域.关于其研究动态,本稿将蒙古法制史研究的主要成果分为通论性研究、蒙古帝国时期、北元时期、清代蒙古、1911年以后的蒙古等共五章进行介绍和评述.作为“通论性研究”,俄国学者梁赞诺夫斯基先生率先对蒙古法制史进行通论性的研究,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因其未能解读以当地民族语言书写的法制史料,故其研究的价值有限.另外,岛田先生广泛并深入地搜集汉文法制史料,尤其在探明清朝统治时期的蒙古例的全貌方面功劳卓著.然而,由于未能参考满蒙文史料和西文研究成果,终与欧美研究失之交臂,故其名声未能远播.关于“蒙古帝国时期”的法制史,最近的研究焦点是:成吉思汗制定的法典《大札撒》是否作为成文法真正存在.在“北元时期”的法制史方面,多数研究者皆以文献学的角度对蒙文法典进行研究,而只有《喀尔喀济鲁姆》得到法制史角度的研究.此外,在“清代蒙古”的法制史方面,日本学者、内外蒙古的蒙古人,以及欧美等国学者在继承俄国人开创的研究基础上,对蒙古例法典及审判制度等做了广泛研究,呈现出日新月异的态势.关于“1911年以后的蒙古”法制史的研究虽已开始,且以内外蒙古学者为中心,但尚未呈活跃之势.今后,对各个时期的法制史,除文献学研究外,更需要富有法学特点的研究成果.
简介:1997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了将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的“五纳入”要求。8年来,各级政府及文物管理部门积极推进“五纳入”,文物事业得到很大发展。但是各地由推进文物保护“五纳入”而建立起来的文物成果,存在不同程度的反复性和不稳定性,甚至某些地方在推进“五纳入”方面至今没有多大进展。这是推进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是文物保护“五纳入”只有部分相关内容列入文物法律或法规,而具体条文及大部分内容都没有列入,虽然国务院的《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也应属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