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应对日益增多的债务案件、适应社会经济变迁需要,南京国民政府对债务关系和此类案件审理作出了设计。这一设计突破了清代刑事引律例、民事随民俗的运作模式,开始将债务纠纷纳入了正规司法审判程序。实践中南京国民政府治下法院严格遵照法律设计原则进行审理,凸显了“法治”特征及南京国民政府司法改革的进步性。但其不足亦复存在:它试图消除债务案件的个体社会身份,将其纳入资本契约模式之下,而诸多制约因素却降低了它的运作效率;它试图制定法律并将债务纠纷为代表的民事案件纳入正式司法审判范畴,但却与社会实际发展状况不匹配,导致它过早依赖“法治”而忽视了法官的主动性,并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贫富矛盾。
简介:<正>世居青海的穆斯林民族,主要指回族和撒拉族,其次是人数不多的东乡族和保安族等。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所提供的数字,青海省回族638847人、撒拉族77003人、东乡族1557人,加上保安族,共计717407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15.8%强。1990年7月至9月,我们对世居青海高原的穆斯林老人的生活状况进行了一次较为全面、系统的调查。调查以问卷式为主,调查地区有西宁东关、化隆回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调查了穆斯林男女老人300名,其中男212名,女88名,农民148名,市民86名,工人18名,阿訇10名,机关干部24名,教师,个体户14名。最小年龄60岁,最大年龄91岁,平均年龄为71.3岁。调查内容涉及老人的年龄、性别、民族、籍贯、婚姻。家庭、子女、相处关系、家庭地位、受尊敬与否、子女赡养、日常生活料理、参加各种劳动、嗜好、爱好兴趣、主要所干、生活中的困难、经济来源、健康状况、主要疾病、精神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