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清人王又槐着《办案要略》,其主要内容源于白如珍撰《刑名一得》。《办案要略》的最早刊本是《治政集要》本(乾隆五十九年),光绪九年由张廷骧辑入《入幕须知》再刊行世(光绪十年)。《入幕须知》又有浙江书局(光绪十八年)等重刊本.其中浙江书局本多为後世所影印和整理,影响最大。《刑名一得》的最早刻本是乾隆四十九年序刊本,是白如珍佐理刑名事务所撰写的心得。此书有重刊本(道光十二年)。稍後刊刻行世的《琴堂必读》(道光二十一年序),作者白元峯即白如珍,其内容与《刑名一得》多相同。至清末,白如珍与《刑名一得》尚为时人所熟知。《刑名一得》和《办案要略》有着各自的传钞转录的流传途径,流传中有增删,二者又相互校补,形成新的幕学书。《居官资治录》和《爰书论要》二书即是。《刑名一得》和《琴堂必读》现辑入《中国律学文献》和《历代珍稀司法文献》影印或排印。其源流之变,有待读者留意.
简介:1960年代开始,面对城市化过程中地方社会没落的境遇,日本与台湾地区开始了至今仍在持续的社区营造。社区营造基于地域社会的现有资源,由不同社会力量参与,合作方式多样,旨在通过改善居住环境,持续不断地促使地方社会生发内在的自生力量,走出日渐凋敝破败的困境,进而提高当地人的生活品质。这一经验对于中国大陆新型城镇化过程中非遗保护的启示在于: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充分激发地方民众的创造性;充分发掘地方的历史文化资源,充分尊重地方现有的自然环境,在尊重自然肌理与历史文脉的基础上,建设能够维系居民认同、具有历史感的社区。非遗传承的文化生态需要在延续传统的基础上,植根于地方社会自身的内生活力,如此才能够在现代社会不断地自我调整、自我修复、良性发展,非遗才具有可持续生存的内在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