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1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案)》,并将于2014年1月113施行。《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作为全国第一部规范地方志工作的地方性法规,于2003年7月24日由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0月1日施行。此次修订案的颁布,标志着《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10年来的首次修订。修订后的条例共26条,较原条例增加了13条。
简介:目前学界缺乏对世传王维《辋川图》所绘季节号色的关注,唐代文献只记其清源寺壁画辋川之举。唐末李吉甫曾收藏绢本《辋川图》,宋初又有多个摹本流传,米芾《画史》多处提及《辋川图》,而《宣和画谱》却未见收录。洪迈对李吉甫父子跋文的辨伪缺乏实效。米芾是推崇王维雪景山水的第—人,据新发现的秦观跋语可证宋代流传的《辋川图》所绘景色确为雪景。晚明时期,原本擅界画楼观的郭忠恕成为《辋川图》临本的主要代表,据董其昌等描述,郭氏临本亦为雪景之象。考证《辋川图》所绘具体季节景色,对认识宋、明两代王维擅画雪景画史形象的“分化”与“层累”过程大有裨益,也会对其他一些作品描绘景色的认识有所深化。
简介:山林川泽作为自然资源,原则上是对所有人无偿开放的。从整体上看,在殷周邑制国家时代,族长与氏族成员之间通过一定的规约对山林川泽资源进行共同利用,是真正意义上的“公私共利”。至迟从西周中期,开始出现山泽君主私有化的倾向,进入帝国时代之后,这一倾向又出现了扩大化的趋势。然而在专制王权下,“公私共利”的原则却依然存在。在山泽禁区内,历代帝王通过实施“弛山泽之禁”以实现所谓的“公私共利”,实质上是掩盖山泽私有进一步强化的手段。在禁区外的山泽区域,通过“公私共利”的利用规定,一方面是君主与实力阶层在山泽占有问题上达成的一种妥协;同时,亦是保障普通民众获得再生产手段的重要方式,但从实践层面而言,这种“公私共利”并不能真正实现,体现出古代国家权力在维护民众再生产方面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