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第一条为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地情,科学地积累、保存与开发、利用地方文献,依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地方志的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条例。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巴蜀史志》 2013年6期
出版日期 2013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