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处罚目的来讲,对于违反我国现行的治安处罚条例的行为相对人进行处罚是为抵消行为实际造成的损害而处罚,还是为弥补造成的社会影响而处罚,目前法学界各自不同的观点,认为治安处罚不应该只从主观要求达到理想状态考虑,而应该客观考虑诸多要素所占比重,分析对处罚起决定作用的要素,建立科学合理的处罚模式;一般来说,影响立法者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主观因素是传统的报应理念和对违法行为危险性预防的社会要求,但是对处罚起决定作用的应该是该当性和处罚资源的可利用性,借用一种量刑格,以历史违法记录为横轴,以行政治安处罚为纵轴,以二者围成的范围作表格,以此空间代表治安处罚的范围,从而确定具体违法行为的处罚.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近几年随着我国工业的飞速发展,带动了我国经济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在此基础上建筑行业的发展也呈不断上升趋势。然而,发展越快安全质量问题也会随之而来,有些施工单位为获得更多了利益往往努力的赶工期,会在施工现场做很多“手脚”,以及现场作业人员的违章作业、管理者的违章指挥等现象,使施工现场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不能够保证人员安全及工程质量,大多数事故也在此环境下应运而生。本文主要对作业现场习惯性违章行为特征、原因等进行分析,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预防措施,以减少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