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儒学视域中的《孙子兵法》正义战争理论分为两部分:战争本身的正义性和战争行为的正义性。战争本身的正义性来源有二:一是合于民意与民利;二是战争的预期结果须"胜敌而益强"。战争正义性的两个来源是有机统一的,缺一不可:缺乏前者,战争本身从起源处便已经失去了正当性;不顾后者,战争的结果完全可能违背民意与民利而最终致使国家衰弱、民生凋敝。战争行为的正义性有其独立的价值与意义,不应将战争本身的正义性同战争行为的正义性相混淆。战争行为的正义性表征为三个原则:一是对平民应该区别对待,不伤害无辜民众;二是在战争中禁止不合军事目的的武力行为,其目标指向实物;三是战争中具体行为的预期结果应合乎实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