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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边是火焰,一边是海水,大批P2P企业上演着一个个红楼梦中人: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 标签: P2P 电子商务 发展现状 知识产权
  • 简介:上个世纪末以来,以Napster为代表的P2P软件的迅速兴盛,在导致P2P技术迅猛发展井打破了传统的以服务器为中心的互联网格局的同时,在版权领域也引发了一场又一场侵权与反侵权的较量。本文在详细解读P2P技术的基础上,从与P2P技术有关的行为主体及其各自应负的版权侵权责任等方面,对P2P技术带来的版权侵权问题作了初步研究。

  • 标签: P2P技术 版权 直接侵权 间接侵权 对策
  • 简介:'去担保化'充分虑及P2P市场的风险控制,通过弱化平台的信用功能,排除超额担保以及兑付压力集聚所诱致的系统性风险,从而能够有效促使P2P回归'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信息中介平台。但是,'去担保化'的要义在于信用信息的共享,而在我国征信体系不健全的背景下,通过大数据分析开展P2P业务显然尚不具备基本的技术框架。因此,应当以P2P信贷的风险缓释为核心,建立强调消费者保护、监管职能清晰的制度体系,辅以P2P信贷的行业自律措施,逐步探索P2P'去担保化'的治理之道,回应P2P监管理念的逻辑转换。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P2P 去担保化 法律监管
  • 简介: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P2P融资逐渐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中不可忽视的一种融资模式。在目前作为主流的P2P融资模式“担保模式”和“混合模式”下,P2P融资担保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P2P融资面临着怎样的刑法风险。鉴于此,有必要对P2P融资担保行为进行刑法规范学意义上的分析。实践中常见的P2P融资担保行为,或在“担保模式”下,以直接正犯的形式出现;或在“混合模式”下作为共同正犯出现。同时,应区分那些并未侵害金融交易秩序这一法益,对正犯之实行行为并无重要影响,并缺乏帮助故意的中立的P2P融资担保帮助行为,将其排除在刑法规制之外。

  • 标签: P2P融资担保 正犯 共同正犯 帮助犯
  • 简介:P2P是依托于互联网而发展起来的网络借贷平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渐发达,P2P凭借其竞争优势在国内呈现爆发式增长。基于与P2P有关的190份裁判文书的实证研究分析,发现在我国P2P借贷的刑法规制现状中存在非法集资类罪名的多发性,法院在P2P领域涉嫌的罪名之间存在定性的差异性与矛盾性的情形。造成上述现状的原因在于我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过于宽泛与事前监管的不到位,P2P在我国的性质尚不明确以及涉及的罪名之间存在交叉关系。因此应限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资金用途,明晰P2P中所涉罪名之间的差别以及完善与P2P监管相关的配套机制,以实现P2P领域的健康发展。

  • 标签: P2P借贷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犯罪定性 P2P监管
  • 简介: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迅猛发展,传统市场经济下的交易模式、融资方式和借贷平台逐步被打破更新,取而代之的是以"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为主导的新型融资借贷模式。凭借自身极强的创新性,P2P网络借贷逐渐成为中小企业和个人快速融资的新渠道,并在数量及成交量方面增长迅速。然而,在P2P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定的弊端,隐藏着较大的行业风险。因此,在P2P网络借贷快速发展的同时,如何使其整个行业进入健康有序的轨道是个十分值得探讨和研究的重要课题,这就需要政府强化监管职能,对P2P网络借贷行业进行监管,构建起P2P网络借贷的监管体系,有效控制P2P网络借贷所带来的风险,充分利用P2P网络借贷的创新性,发挥其资金配置功能,促进经济发展。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P2P网络借贷 政府监管
  • 简介:近年来,依托“互联网+”的共享经济发展迅速,从共享住宿、共享单车到共享汽车。可以说是五花八门、花样百出。“共享”开始从纯粹的无偿分享、信息分享,走向以获得一定报酬为主要目的,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共享经济”。在类似于共享单车的共享汽车出现之前,就已经产生了一种更加“共享”的租车服务模式:P2P租车。无需购买就能开上豪车,而日还能天天换着开.

  • 标签: P2P 租车 经济发展 信息分享 服务模式 共享
  • 简介:P2P网络借贷自2007年从国外引进,在国内得到迅猛发展。它是个人通过网络第三方平台的撮合向他人提供小额贷款的直接信贷模式。我国的P2P网络借贷存在借贷利率过高、违约救济难的民事法律风险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刑事法律风险,存在监管立法缺失。我国需要采取以下对策:完善P2P网络借贷的监管立法;确定P2P网贷平台的法律地位和经营范围;设定P2P网络借贷的监管主体和职责;建立完善统一的信息征信管理机制,以及成立P2P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等,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的法律监管,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 标签: P2P网络借贷 监管立法 法律风险 借款合同
  • 简介:公益理财结合P2P小额信贷成为近年来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重点。将公益理念和助农惠农相结合的美国的KIVA公司和国内的宜农贷P2P模式运作较为成功,但也存在着信用风险、法律监管缺失等问题。要推进公益理财助农工作的推进,还需要加强P2P平台的公益理财产品的推广、风险控制以及加强对信息纰漏和公益理财产品的监管。

  • 标签: P2P 公益理财 宜农贷 KIVA
  • 简介:P2P网络借贷是从英美传入我国的一种新型借贷形态,属于“互联网金融”模式之一。由于尚无准入门槛、行业标准及监管机构,国内P2P网络借贷近年接连爆发问题,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金融秩序,亟待政策法规出台以整顿行业乱象。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基本性质是“居间”,同时,由于其业务具有金融属性,应将其纳入金融机构范畴。鉴于我国既有金融机构类型均不符合P2P网贷平台的特征,建议增加“金融服务机构”一类以定位P2P网络借贷平台,并规定准入、风险、监管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 标签: P2P网络借贷 法律性质 金融服务机构 居间
  • 简介:董希淼在2018年7月18日《经济日报》撰文指出,近段时间,一批违规经营、粗放成长的P2P网贷平台被淘汰,这也是金融强监管形势下的市场出清,有利于降低行业风险、净化市场环境,守住法律底线和政策红线。

  • 标签: P2P 风险事件 理性 《经济日报》 违规经营 市场出清
  • 简介:P2P网络借贷作为一种直接融资方式,近年来在我国逐渐兴起并迅速发展,给投资人和借款人提供了便利,给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注入了活力,但相伴而生的问题也日益突出。P2P网贷由于其行业准入门槛低、行业监管缺失、市场需求扩张迅猛、操作不规范、取证难等问题导致犯罪尤其是非法集资犯罪日益严重,因此我国应通过加强监管、联合执法、情报导侦、加大宣传、做好维稳等方面预防犯罪和增强打击犯罪力度,为我国P2P网络借贷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 标签: P2P网贷 非法集资 侦防对策
  • 简介: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传统金融领域迎来了重大变革。作为“互联网+”在金融领域的重要表现形式,P2P网络借贷近年来发展迅猛。然而,在蓬勃发展的同时,P2P网络借贷也面临着各种风险和挑战。尤其是一段时间以来,民间融资借贷公司凭借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国家大力扶持的产业态势,利用P2P网络借贷形式进行非法集资,造成大量群众的重大财产损失。

  • 标签: P2P网络 融资借贷 风险分析 互联网技术 规制 刑事
  • 简介:P2P网贷是依托互联网技术而发展起来的一种金融借贷服务,可分为单纯中介型模式和复合中介型模式。在这两种模式下,国内典型的P2P网贷纠纷有三种,分别是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纠纷、贷款人和P2P公司之间的纠纷以及P2P公司和借款人之间的纠纷。以这三种纠纷为基础形成的诉讼,在当事人适格、管辖法院的确定、电子证据的适用及特殊程序等问题的处理上存在较大的差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标签: P2P 当事人 管辖 电子证据 破产程序
  • 简介:在传统版权时代中,著作权补偿金制度的价值得到相当程度的认同。但面对网络数字技术的挑战,尤其是P2P技术与著作权之间矛盾冲突,提出以著作权补偿金制度来解决P2P技术所带来的著作权侵权问题的主张,值得商榷。

  • 标签: 反思著作权 著作权补偿金 补偿金制度
  • 简介:本文将从版权的法源出发,引出P2P技术的发展给网络版权制度带来的挑战,剖析传统法律解决模式的弊端,并对当前中国的三种主流网络版权许可模式作出大致的梳理,由此探讨其中的法律、架构、市场和准则这四种规制要素之间的张力,最终针对中国现状,回归中国网络版权许可模式的思考。

  • 标签: P2P 网络 版权 许可模式
  • 简介:<正>一、"再也没有人能假装毫不知情了""被告声称成为2004年度中国商业网站100强,成为唯一入选的P2P数字娱乐服务商……被告在一则‘音乐玩家Kuro’的报道中承认:被告从2001年开始收费,目前用户人数是230万,其收费标准每个月20元人民币,一个月的盈收达到4,600万元,说明被告从其服务得到的直接盈利金额巨大,至今已经5年11个月,毛收益达到32.66亿元。"声称要"创造一个史无前例的判例"的戎朝律师在其代理词中作出上述陈述。2006年4月14日,文中的被告北京飞行网音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被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侵犯其录音制作者权为由起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该案号称"中国P2P第一案",是国内法院受理的首例P2P下载侵权纠纷案件,原告步升音乐是唱片巨头百代在中国区的代理公司,曾经代理百代打赢了针对百度MP3音乐搜索

  • 标签: 录音制作者权 音乐搜索 版权人 P2P 商业网站 数字娱乐
  • 简介:P2P网络贷款因能为借款人提供更低的利率、为投资人提供更高的回报而广受欢迎,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速。但是,由于缺乏法律规范,P2P网络贷款平台呈现出无序的发展状态,并不断异化为另类金融机构,因此隐含巨大的法律和道德风险。面对P2P网络贷款平台的异化,我们应根据现实情况,确立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主导的监管机构框架,通过实施市场准入监管、业务活动监管、资金监管、利率监管等措施来规范P2P网络贷款平台的发展。

  • 标签: P2P网络贷款平台 运行模式 法律风险 监管制度
  • 简介:P2P网贷平台犯罪不等于P2P非法集资犯罪,前者外延大于后者。根据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认为P2P网贷平台可定性为类金融机构,可能触犯的罪名包括非法集资、擅自发行股票债券、非法经营三种罪。以罪名划分为主线,分别论述此三种罪名的具体罪状可能涵盖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并相应提出司法治理的建议。司法机关应当运用自身职能,参与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有效治理。建议以“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来规制互联网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但不应根据人数、而应根据融资金额来设定入罪标准。对于尚未构成非法集资或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的互联网金融违法活动,则以“非法经营罪”来进行规制,但入罪的标准应适度提高。在具体处断P2P网贷平台融资行为的法律效力时,应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来作出合理的刑、民处分。在强化司法治理的基础上,还应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管、并构建好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信息基础。

  • 标签: 互联网金融 司法治理 非法集资 资产证券化 非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