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前碳金融发展存在三大风险阻力:《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不明确及发达国家单边主义的政策风险,给发展中国家带来巨大的减排压力及CDM项目不可预期的变动;创新碳金融项目本身运行过程中存在项目风险;市场不成熟而出现市场交易平台、交易对象、交易对价等市场要素风险突出。面对碳金融发展道路上的“三大坑”,应有的解决思路是回归到法律层面寻找出路,建立碳金融风险的法律监控防线。首先,面对政策风险,可以政策扶持直接应对变化,并重塑清洁发展机制的法律制度;其次,面对项目风险,可以从认证层面、融资层面、检测层面建立多元化项目保证机制;最后,应对市场风险,要从政府与行业共同监管、信息披露制度及碳金融信用评级法来构建市场风险监管体系。
简介:在风险规制领域,政府监管部门决策时经常面临复杂的技术面向,哪些物质有危害、危害影响多大等问题争论不断。《食品安全法》建互了风险评估制度,试图通过科学评估奠定决策基础。然而,通过对食盐加碘风险评估的考察可以发现,评估混杂了政策考量与个人偏好,进而影响了其权威性。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服务于政策制定的科学并不完全基于科学事实,在证据不充分、决策又有时间限制的情况下,科学家需要大量运用假设、推定,这就给政策考量、个人偏好影响评估科学性留下了空间。基于这些分析,本文提出构建风险评估法律制度的方案,以期通过制度建设,限制政策、偏好对评估科学性的不当影响,确保更为诚实的评估。
简介:【摘要】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被收购的民族品牌逐渐走上消亡之路。因此,企业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应树立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关键词】民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一、民族企业法律风险的主要表现(一)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法律风险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各类主体进行商行为时所采取的基本形式。合同在企业经营之中运用普遍,这就意味着在合同的签订、施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存在广泛。较之于合同文本自身的风险而言,合同施行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则类型更多,范围亦广,程度欲深,管理和预防的难度更大。(二)企业并购中的法律风险在世界范围内,企业并购现象已逐步发展为一种现代的投资形式。然而,我国目前关于企业并购的法律法规仍不完善、不规范、不全局,甚至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相当的问题和不足,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并购所引起的法律风险就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主要存在于企业的兼并收购之中,涉及公司法、税收法、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操作复杂,对社会影响较大,隐存的法律风险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