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与保险学中的收支相等原则进行对比,对价平衡原则虽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差异性,但两者存在相互转化的关系;同民法中的公平原则相比,对价平衡原则还应注重实现危险共同体这一团体的利益,因此,对于当事人的信息披露义务作出不同于一般合同中的要求。自功能论角度而言,对价平衡原则为保险法中当事人诚信义务的强调提供了理论基础,是保险合同解释应遵循的原则,决定了承保危险区分的正当性与必要性,维系着危险共同体的存续。自具体的法律规则层面而言,从投保时的如实告知义务,到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的安全维持义务和危险显著增加时的通知义务及危险减少时的保险费返还义务,再到保险合同解除时对于保险人解除权在因果关系层面的限定,均体现了对价平衡原则。
简介:翻检相关史料文献,对沈名荪、程景傅、黄金台、许燕珍、郑兆龙、林滋秀等六位清代曲家生平进行考述,可推知:沈名荪生于顺治五年(1648)前后,康熙二十九年(1690)中举,康熙五十二年(1713)谒选,康熙五十七年(1718)得攸县令,引见被斥,卒于康熙五十八年(1719)或稍后;程景傅生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卒于嘉庆八年(1803)、九年(1804)间;黄金台生于乾隆二年(1737)前,乾隆十七年(1752)作《灵台记填词》;许燕珍生于乾隆三年(1738),卒于嘉庆七年(1802)后;郑兆龙生于乾隆七年(1742),卒于嘉庆九年(1804);林滋秀生于乾隆四十五年(1780),卒于道光十三年(1833).
简介:2014年,研究生毕业后,我顺利进入党校工作,并承担了法治宣讲任务。彼时,由于经验不足,而且没有资源,在备课过程中,我遇到了较大困难。一个偶然的机会,经同事推荐,我翻开了《党课参考》,看完觉得信心倍增。按照《党课参考》里面的方法,在进行了几次成功宣讲后,我总结了经验教训,并开设了一门《法治社会》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