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是一种复合型权利,兼具社会性和财产性双重价值,在破产中处置土地经营权的财产价值,常常受到社会性价值的掣肘,致使土地经营权的社会性价值与破产法的立法宗旨之间形成冲突。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趋势不可阻挡,以农业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经营主体,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出资的过程中,应当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市场经营充满风险,当其经营陷入危机引入破产制度解决债务问题时,需要妥善处置土地经营权社会性价值与破产法立法宗旨的矛盾。建议给予以土地经营权出资的农民附条件的优先权和选择权,优先权和选择权的设置是有偿且自愿的,在农民遭遇投资失败导致失去土地时,可以行使优先权或选择权重新购回土地。
简介:着眼于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政策目标,以既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为基础,通过对“所有权-用益物权”之他物权生成逻辑的拓展,土地经营权得以建立源自“用益物权一次级用益物权”的权利架构.土地经营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设定的次级用益物权,其生成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行使其用益物权的结果,分置出土地经营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即为土地承包权.通过扩大解释《物权法》第117条中“动产”的含义以及登记技术信息化对物权类型和内容的扩容,物权法完全可以容纳土地经营权这一新型物权.“成员权说”对土地承包权性质的阐释,“总括权利说”“两权说”“债权说”对土地经营权性质的阐释都有偏颇之处,并可能引发实践中的现实问题.
简介:目前,我国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这一过程中遇到诸多困境.以安徽省试点乡镇王庄、大新镇为例,在进行调研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有关的土地法律法规,结合物权理论,尤其是不动产物权理论的相关内容,从国家立法、执法、司法和公民守法等层面上提出对策建议,希望能够为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化、制度化提供一些理论支持.
简介:2017年度,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提升教师综合素质能力,福建省团校在科研部的组织安排下,在团省委领导和学校领导的指导下,推出教师“1+1”项目。该项目通过结合教师自身和共青团科研教学的需求及特点,与团省委基层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加强与团省委各部门的联系沟通,介入共青团组织相关工作,探索团校与共青团基层组织联动最佳方式,让教师能有效把握共青团工作的时代特点及对接部门的特色工作,提升教师授课水平及科研水平,进一步为共青团组织提供决策时的理论支持。本人按照学校要求,与团省委青年事业发展部对接工作。青年发展部为原团省委城工部和农工部合并成立。作为新成立的部门,团省委青年事业发展部工作出现“任务重、人员少、工作难度大”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