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金融诈骗罪是指行为人在金融领域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财产等非法方法,以非法占有财产为目的,骗取数额较大的财产,从而严重侵犯金融机构吸收储户存款权利、金融信用稳定权利的行为。金融诈骗罪的主观要素必定包含非法占有意图,相关司法解释亦肯定了非法占有意图的主观要素,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欺诈行为往往不会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单位故意实施的金融诈骗行为只要符合应受刑罚惩罚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标准,皆应当以明文规定的相应罪名予以刑事惩罚。刑法学必须正视金融业的金融创新发展规律,正视国家营造的鼓励、引导、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政策走向,正确区分合法民间融资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的认定标准。
简介:南海仲裁案关乎我国南海诸岛及其海域的主权与主权权利,寻求法律应对,降低该案结果可能对国家合法权益的损害为目前研究的关键所在。针对南海九段线合法性,我国可通过国家实践丰富"历史性权利"的内涵与外延,适时表达南海九段线内水域"历史性权利"的法律确信并利用权威公法家学说的功能阻断对南海九段线性质的不利认定;针对岛礁法律地位,可增加部分岛礁的人类活动,通过常规巡航加强对南海岛礁的有效管辖,适时公布南沙群岛的领海基线;资源开发方面,以共赢为目标进行有序"共同开发";环境保护方面,积极引领以《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为基础的南海环境合作机制,加快建立南海海洋保护区。我国有必要通过积极有效的法律应对,构建符合历史事实、顾及区域共同利益的南海法律秩序,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简介:苏联学者关于历史规律与人的能动性关系的理解大致上经历了从实体论哲学范式到主体论哲学范式的重大转变。在50年代中期之前,苏联学界普遍遵循实体论范式,将历史规律内化为"严格决定"人类历史进程的实体性存在,抹平了历史进程与自然进程之间的本质差异,并造成了对人的能动性的彻底抹杀。5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人的问题的凸显,苏联学者普遍从实体论哲学范式转向主体论哲学范式,将历史规律视为人的活动的产物,并通过引入可能性空间理论而对历史规律与人的能动性关系问题做出了极具合理性的理论阐释,但其仍旧存在着主体论哲学范式无法克服的困境。通过探寻实体论哲学范式和主体论哲学范式在理解历史规律及其与人的能动性关系问题上失足的根由,并遵循马克思的实践哲学范式,可以为这个问题的解答寻求一种新的可能性方案。
简介:近年来,欧盟危机叠加,问题丛生,行动力下降,衰落趋势渐显。种种衰落迹象中,三个主要问题值得关注。一是倒退风险增大。欧盟近年来遭受重重危机,很大程度上是其几十年来持续深化、扩大后反作用力的集中爆发,而欧盟作为一个主权国家联合体,难以应对危机,倒退、解体风险将长期存在。二是经济活力匮乏。欧盟目前的问题和危机,包括社会的激进化、穆斯林融合难、极右势力兴起、恐怖主义威胁增大、难民潮、甚至乌克兰危机等等,都与其经济低迷、缺乏活力密切相关。三是国际地位下滑。无论从欧盟所面临问题和危机的复杂性、严重性,还是从欧盟危机应对的表现看,欧盟国际形象和影响力受损都不是短期或暂时现象,而是长期性问题。欧盟的衰落趋势虽难以逆转,但仍主要是相对而言,且这一进程是渐进的、缓慢的,欧盟当前是、未来也仍将是一支重要的全球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