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对央地财政分权中的权力配置及其限度,特别是中央财政权力合理限制,应作宪法考察。通过“选择构筑”视角,可以更好地展示中国当前财政分权体制的特征,即中央财政权力的过分强大和地方自主性的缺失。中央政府通过项目制为基础的专项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支出目的、力度和方式等产生实质性影响,造成地方政府的政策选择的扭曲,也间接导致中央政府政策目标难以实现、地方政府难以设定本地财政政策目标和公共服务面临质量压力。“选择构筑”视角帮助我们看到中央政府的财政权力应根据宪法平衡央地关系的基本原则进行限制和约束,这对央地财政分权的进一步改革也有指导意义。当下的央地财政分权改革,应明确全国人大、地方人大在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申请、实施和验收阶段的参与和监督,同时也应由司法机关来介入和解决中央和地方财权的相关冲突。
简介:地方政府如何落实“非明确任务”?本文从模糊性政治任务的科层运作出发,基于A县的社会创新实践,描述与分析科层组织完成创新任务的情境与行动策略。研究发现,模糊性政治任务的科层运作实质就是地方政府通过组织常规的行政工具,采取常规化、指标化、形式化等行动策略,巧妙转换任务性质,确立任务竞争指标,扩大任务成效的政绩建构行为。由此,作为激励的(中央)政策目标转换为作为认知的(地方)执行目标被落实。就“科层组织”而言,丰富了组织任务完成的过程研究;就“创新”研究而言,提供了组织行为的研究视角。而“模糊性政治任务”这一研究议题,有待进一步拓展,以深化对地方政府行为策略的认识。实践层面上,应注意规避政绩式创新及其带来的负效应,回归应对管理问题的实质性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