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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按不同口径将党规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按照中共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口径界定的党规;第二层次是按照中共党内法规备案口径界定的、第一层次之外的党规;第三层次是“党的规矩”中不具有规范形式的不成文规矩。三个层次的的党规是互不包含关系。按效力等级划分,中共中央制定的“党章”效力等级最高;中共中央制定的其他形式的党规效力居第二位;中共中央各部委制定的“部委党规”,居于效力等级第三位;中国共产党各省市自治区委员会制定的“地方党规”居于效力等级第四位。三个层次、四个效力等级的党规构成了中国共产党赖以规范自身的党规体

  • 标签: 党规的概念 党规的范围 效力等级 党规体系
  • 简介:劳动关系乃是用人单位劳动者基于市场双向自主选择并通过缔结劳动契约而形成的特定雇佣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义务责任的依据在于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分配状况。即保持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平衡构成了用人单位责任承担的伦理逻辑立法依据,用人单位在缔约阶段应承担诚信义务契约责任,在履约阶段应承担保护责任照顾义务。劳动立法应以公平公正中立的立场保护劳企双方正当合法权益,既形成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劳动伦理责任法律义务的有效机制,又充分尊重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自主权和内部管理权,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有效调节功能。

  • 标签: 用人单位 责任 义务 劳动法
  • 简介:我国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33条第1款对于反诉当事人的范围做出了界定,强调反诉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当事人。相较于域外的立法和实践,我国反诉制度受到司法政策等的影响,整体上反诉当事人范围较小。为了充分发挥反诉制度所具有的诉讼经济和纠纷一次性解决以及平等保护当事人等功能,有必要结合影响反诉当事人范围的因素,并通过类型化分析反诉当事人范围,适当地扩大反诉当事人的范围

  • 标签: 反诉当事人 影响因素 扩张 类型化
  • 简介:环境公益诉讼因其公益性、二重性及特别授权性之特点成为环保建设不可或缺的法律程序保障。在起诉资格范围的认知上,从身份之适格性、目的之公益性及社会资源之稀缺性的维度考量,公民不宜享有起诉资格。相反,立法应明确检察机关与其他社会公益组织的起诉职责边界,否则当公益组织怠于起诉时检察机关介入庭审于法无据。同时为防止角色混同,检察机关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实现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能,不可以直接参与诉讼的方式实现法律监督,亦不可于裁判生效之前通过一审法院直接提起抗诉,此三者须泾渭分明并区别对待。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起诉资格 公益组织 法律监督 公共利益
  • 简介:犯罪未完成形态处罚范围的判断依据并非普遍处罚原则以及罪质轻重程度,而是构成要件。中国刑法中没有关于犯罪未完成形态处罚范围的专门规定,普遍处罚原则是旧刑法时代类推制度的产物,不应继续存在。德日刑法须以有关犯罪未完成形态处罚范围的规定为依据定型构成要件,中国刑法则须先完成构成要件的定型才能判断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处罚范围。犯罪未完成形态的不法来源是犯罪预备未既遂实行,如果适用以构成要件为中心的规范判断路径,则中国刑法仅处罚极少数犯罪的犯罪预备以及部分犯罪的未既遂实行,在立法层面没有滥罚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嫌疑。

  • 标签: 犯罪未完成形态 普遍处罚原则 构成要件认知 规范判断
  • 简介:作为研究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理论起点,检察权的法律性质有待厘清。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范围大体经历了起步、发展和完善三个阶段,而各地规范性文件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范围表现各异,处于各地各办的状态。针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主要存在范围边界不清、各种监督之间的界限不清、检察监督范围各异等现实困境,需要遵循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范围相适应的原则、勘定检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边界、确定检察监督的具体范围和重点领域,从而促进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实现行政检察监督制度的同步构建。

  • 标签: 行政违法行为 检察监督 监督范围 比例原则
  • 简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可诉范围所要解决的是当事人"对什么可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问题。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可诉范围既决定着法院的受案范围,同时又是我国公民诉权的体现。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特殊性,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可诉范围判定应在界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因行为范围基础上,以存在环境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的事实和维护环境公益特定诉讼目的为判定标准,在排除刑事犯罪行为和为保护国家安全、公众安全等所采取必要措施的可诉范围的例外情形下,最终以明确的可诉范围来界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可诉范围 公共利益
  • 简介:社会转型时期法定犯数量大量增加,带来司法实践中严重的“刑、民交叉”“刑、行交叉”问题,故有必要重视犯罪合作模式。犯罪合作模式意味着行为人在犯罪后以自身的努力弥补犯罪带来的损失,从而使其行为被评价为犯罪的意义降低,虽具有应罚性,但并无需罚性。犯罪合作模式作为责任折抵的方式,具有重要的激励效应,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因而会带来犯罪赦免效果。犯罪合作模式不是基于报应,而是立足于恢复,需要在应罚性基础上判断需罚性,当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应罚性而欠缺需罚性时,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故其目的理性的犯罪论体系具有高度契合性。我国刑法有关犯罪合作模式的规定属于立法创新,有助于划清刑、民边界和完善轻罪体系,并具有扩大适用的必要。

  • 标签: 犯罪合作模式 犯罪赦免 需罚性 责任折抵 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
  • 简介:民事第二审审理范围原则上受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拘束。但由于二审具有“续审”监督的双重审级职能,且上诉请求受到制度及人为的不恰当限制,“上诉请求拘束原则”存在例外。实务上围绕《民诉法解释》第323条第2款规定的例外情形尚未形成规范操作,存在适用错误、裁量权滥用现象。当前应对例外的“射程”进行归纳、总结,使该款规定的不确定概念具备规范的实体内容。而从长远来看,民诉法应设立附带上诉制度,使上诉请求二审的审级功能更趋契合,达到当事人处分自由二审纠正裁判错误的平衡。

  • 标签: 二审审理范围 上诉请求 附带上诉 社会公共利益
  • 简介:历史上,生活方式的变化呈缓慢发展状,科技进步是促成其变化的主要因素。当代,科学技术加速发展使之对应的未来时间区段(1~50年)的生活方式呈现出愈来愈大的“盲区”。这一“盲区”将影响人们对未来社会、经济、教育、伦理等一系列“生活”相关问题的预期判断。通过分析科技进步下未来生活方式的盲区疑惑,依据社会发展现状及相关信息对未来宏观微观生活方式进行“拼图”式推测,可得出结论:系统性开展在多学科背景下生活方式的研究,是探寻生活方式科技进步在未来时间区段平衡的关键。

  • 标签: 未来生活方式 当代科技进步 生活方式盲区
  • 简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简称慢阻肺,是一种以不可逆转性治疗为特征的气道阻塞性疾病,导致患者呼吸功能逐渐下降的慢性肺部疾病,以往较多诊断的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大多都是慢阻肺。一旦患病,慢阻肺患者及其家庭都面临身体健康、精神状态和医疗开销的多重打击。中国工程院院士、呼吸内科教授钟南山指出.

  • 标签: 报销范围 居民医保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慢性病 中国工程院院士 门诊
  • 简介: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截至10月底,今年全省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38万件,提前完成本年度8.1万件的民生工程办案目标。今年是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的第三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不断扩大援助事项范围、降低援助门槛。

  • 标签: 民生工程 司法厅 法律援助机构 困难群体 事项范围 安徽省
  • 简介:随着江海直达、海江直达运输的发展,海船和内河船舶经常在同一航道航行,面临同样的风险,而区别适用不同的法律制度,缺乏法理依据,有违法律的公平、合理原则。为了促进内河航运健康有序的发展,规范内河航运市场,提高内河航运主体的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国内水路运输营商环境,建议扩大《海商法》的适用范围,重新对第3条船舶进行定义,完善内河船舶法律制度。

  • 标签: 《海商法》修改 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 内河船舶 适用范围 立法建议
  • 简介:现行《行政诉讼法》经过2014年11月的一次大修改和2017年6月对第25条的修改,已经弥补了诸多制度上的缺陷。文章通过比较中国有关法律与国外有关法律,比较新旧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并结合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分析我国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和现状原因,论述受案范围的完善为我国行政诉讼范围的法治化提供有益参考。

  • 标签: 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 新《行诉解释》
  • 简介:改编权是一项重要的著作财产权。在理解和界定改编权的保护范围时,有必要构建一种"行为—作品"范畴的二元解释方法。二者共同构成改编权保护范围的双重认知体系,同时也是侵权认定中彼此联系、互为印证的重要因素。从二元范畴来看,改编是具备一定独创性且保留作品基本内容的改动行为。在改编侵权认定的基本规则上,应重视"相似性"在改编来源事实和侵权价值判断中的双重内涵,区分"证据性相似""实质性相似"。在改编权的侵权认定方法步骤方面,"来源事实认定—对接层分析—侵权价值判断"的新三步法是解决改编侵权认定问题的一种理论尝试,同时对司法实践也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 标签: 改编权 行为 作品 综合性表达 相似性
  • 简介:泰国著名导演查崔查勒姆·尧克尔和彭力·云旦拿域安的数部作品都通过描绘乡村青年在都市中的遭遇来反映泰国传统文化在外来消费主义冲击下的弱势地位,甚至更进一步反映泰国整个国家在踏入全球化市场时的窘境。同时,通过'返回乡村'的主题,这些电影作品也倡导向自给自足、简单纯朴的传统生活方式回归。通过对两位导演不同时期的创作背景和作品文本进行比较,本文试图从若干部类似主题的电影入手,观察20世纪下半叶泰国传统文化消费主义的对抗对泰国的都市和乡村文化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 标签: 消费主义 传统文化 自给自足 泰国电影 经济危机
  • 简介:治理族群叛乱的目标既包括土地的控制,也包括人的控制,这是治理族群叛乱区别于其他形式叛乱的特点之一。人的控制实际包含两个内容,既包括人心向背,也包括人员数量的控制。人心向背关乎民众支持,而争取民众支持的必要性在于,虽然拥有民众支持并不必然导致叛乱的平息,但是没有民众支持是不能平息叛乱的。在族群叛乱已经发生的情况下,国家政府只有赢得更多当地民众的支持,才能成功治理叛乱。根据冲突各方的暴力行为方式及其对当地民众支持的影响,成功平息叛乱应具备国家政府有区别使用暴力、叛乱组织无区别使用暴力、当地温和派主导平叛行动等三个必要条件,以争取更多民众支持。这三个条件构成的条件组合,可以有效控制和减少叛乱组织能够招募到的人员数量,只要国家政府的平叛战略能够有效控制叛乱组织所招募的叛乱人员数量,叛乱组织就将走向衰败并最终消亡,也就是说这一条件组合能够成为国家政府成功平叛的一个充分条件。通过对结合俄罗斯、印度和西班牙等国家治理族群叛乱的经验和教训的分析,进一步证实了以上观点。

  • 标签: 族群叛乱 族群恐怖主义 有区别暴力 无区别暴力 治理族群叛乱
  • 简介: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有限性,部分体现在基层法院案件对象的选择上,将大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作为试点改革对象,违背了改革主要针对重大疑难案件和被告人不认罪案件的要求.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也掺杂了较多被告人完全认罪认罚的案件和认罪但有少数争议的案件.根据诉讼程序的动态规律,审判人员的心证会随着一审程序的推进和后续审级的改变而发生变化.但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一审程序相较二审上诉程序更具优势,合理的诉讼程序运行机制在审级上应以一审为中心.二审上诉案件原则上不属于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案件对象,仅在少数情况下可将其纳入实质化的审理范围.未来的庭审实质化改革应更多关注一审案件的法庭调查环节,控辩双方用于证明本方主张的证据资料,必须经过充分调查、辩论后,才能将其作为法院裁决的根据,无特殊原因控辩双方应接受一审法庭调查的结果.

  • 标签: 庭审实质化 案件类型 案件审级 关键环节
  • 简介:自然人的姓名往往寄托着长辈的殷切期盼和美好祝愿,现实生活中,姓名也多有重名或者近似。然而,对于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企业名称登记却不能如此任性,乃需符合法律的规定,方可核准登记。

  • 标签: 工商登记 企业名称 案例解读
  • 简介: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确定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对我国而言,现阶段必须要对基本医疗服务之范围加以界定的首要原因,是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尚未达到能够使国家完全承担人们所有医疗服务费用的水平,而必须有选择地加以保障;而另外一个原因则是为了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医疗福利。我国基本医疗服务的确定应当立足于可及性、必需性、权利义务相对应以及符合公序良俗四个基本原则。《基本医疗卫生健康促进法(草案)》有关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概念的条款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 标签: 基本医疗服务 法律保障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