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改革开放以来,“三农”问题的性质、内容、形式和特征等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甚至是根本性的变化,由此也产生了后“三农”阶段的一些新问题。首先,政治身份与所有制关系变化的可能前景,是创制农村土地的公共所有制;其次,由于农村基层民主本身必然产生相应的权力,需要创制与城市不同的农村政治体制和民主政治;第三,“三农”平等与否的比较参照是城市,这已经成为事关城乡全局的主要社会矛盾,并在城镇化建设中得到综合而突出的体现;第四,农村发展需要建设新型的现代农业形态,但却存在许多复杂的麻烦和困难;第五,农村的代际转型将持续保有数量巨大且流动不居的后备就业群体。
简介:随着全媒体时代的到来,司法越来越多地被公众关注,越来越多地被聚焦在媒体面前,甚至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因此。习惯被公众盯着,学会在被“盯”的状态下进行司法活动,成为每个法官当前紧迫的功课。面对公众的盯,法院和法官理应坦然处之,要习惯被公众盯,要理性对待公众的盯,要学会在被“盯”的状态下从容公正司法。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坚守法律的底线。面对来势汹涌的舆论之潮,司法者要凭借自己坚定的法律信仰和深厚的职业素养,以开放、包容、理性的心态积极回应,认真甄别,冷静分析,合理吸收。要善于去伪存真,兼收并蓄。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司法理性,一准乎法,切忌被潮水般的舆论冲垮法律底线。
简介: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是监督职权和诉讼职权的统一。实践中,检察机关开展此项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认识存在偏颇;内部分工协作联动机制尚未确立;审查案件范围较窄;审查标准、时间和次数不明确;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性不强;考核导向制约工作积极性;未建立不羁押风险防控机制。为此,应进一步提升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权的认识水平,建立由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开展实体审查(主导)、监所部门开展形式审查(配合)的审查模式,将案件审查范围扩展到十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一切案件,进一步明确羁押审查标准、时间和次数,完善羁押替代措施和考核制度,与公安、法院联合建立不羁押风险防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