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新的视角认识文化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文化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又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目标。一个文明进步的社会必然是物质财富和精神文化共同进步的社会,一个现代化的强国必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同发展的国家。随着经济建设的推进、物质文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感到,GDP的增长、物质财富的增加,并不是社会发展的唯一目标、终极目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发展最终应以文化概念来定义,文化的繁荣是发展的最高目标。”十六大之后,我们党确定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把文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目标,这标志着我们党在文化认识上的新飞跃,反映了我们党在文化建设上的战略眼光。
简介:无论是对于法学理论还是司法实务的视角而言,违约责任都是合同法的核心问题,而对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之一方当事人而言是否需要承担相应之违约责任又取决于合同法所采纳之"归责原则"。对于我国《合同法》所采纳之归责原则向来有不同之看法,而且在合同起草的过程中争论也非常激烈,当前学说上通说认为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系无过失责任或者说是严格责任。有鉴于归责原则直接决定着违约方是否承担违约责任从而也决定着交易中所产生之风险的负担问题,对于当事人双方利益至巨。本文详细考察了合同法上各种有名合同的具体归责原则,从而最终得出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文章认为在契约自由原则或者说私法自治原则下,违约方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在何种情形下承担违约责任、承担何种形式之违约责任、交易中的风险如何分配等问题均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而在当事人约定不明时法官则应当通过解释当事人之合同探求当事人之真实意思而加以确定,在确实无法探明当事人之意思时法律则应当依据不同之合同而模拟当事人通常所有之意思而加以规范,而不是整齐划一地加以规范,否则必将抑制交易之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