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西部旱地是指年均降水量大致在250~500毫米的地区,主要分布在黄土高原中部以西和以北的地区。这里长期以来靠天吃饭,生产力低而不稳,生态环境极为脆弱,群众生活贫困。1950年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旱地农业技术的快速进步,农畜产品生产能力大幅度增强,人均占有量显著增加。再加上乡村外出务工人数增加和城镇化发展,面向生态系统的生产压力和生态恢复压力显著降低,为发展生态农业创造了有利条件,为农户生计改善和乡村环境治理奠定了重要基础。一、新世纪之前的旱地农业近百年以来,黄土高原旱地农业以小麦和马铃薯为主体、小杂粮为辅的种植业结构,通过轮荒基本实现了低水平下的可持续发展。到新世纪之前,旱地农业的基本土地利用形式是轮荒和梯田,主要作物种类有小麦、马铃薯、小扁豆、绿豆、小红豆、豌豆、蚕豆、大豆(黄豆)、荞麦、莜麦(燕麦)、胡麻等。新中国建立以来,国家在黄土高原旱地农业发展和生态治理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了大量探索。自上世纪60年代开始,持续开展了大规模的梯田建设。早期的梯田建设质量标准较低,90年代后期以来,新修梯田标准普遍较高,为其后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简介:农业刻上了数字化的烙印,数字化也给农业法提出了要求。农业数字化需要法律框架,为所有参与人提供法的安定性,在不同主体的冲突利益间达致适当的平衡。农业数字化中的法律工具有合同法、竞争法和知识产权法。本文探讨法律在农业数字化中扮演的两个角色,作为对自由数据交易的限制的法律和保障数据交易经济利益的法律。针对第一种角色,数据保护和知识产权法提供的保护首当其冲。而在第二种角色中,数据上的所有权、合同法、责任法呼之欲出。面对既有制度的法律漏洞,如责任法上的空白和企业数据保护的不足,欧盟层面的立法者应当弥补法律漏洞,不能怠于作为,将责任转嫁给法官造法。另外,合同法上的路径或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条灵活的路径。
简介:草原作为中国面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和重要的畜牧业生产基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之一。寻求草原可持续治理机制,避免陷入"万能药"的陷阱,需要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关的成果和知识整合起来。本文尝试利用奥斯特罗姆教授开发的跨学科整合性分析工具——社会-生态系统框架(SES框架),选取内蒙古阿巴嘎旗、乌审旗和四川省红原县三个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条件存在较大差异的传统牧区作为案例点,对不同学科有关三地草原治理的研究文献和数据资料进行系统整合分析,希望找到与当地更为匹配的可持续治理途径。研究发现,阿巴嘎旗、乌审旗和红原县草原退化原因各有不同,同时受到当地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等宏观因素的影响。要促进三地草原生态可持续发展,除了继续推进和加强现有生态建设工程和补奖机制以外,还需要增加政策弹性,根据不同地区的问题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措施。研究结果同时显示,SES框架能够很好地将已有研究成果系统地整合起来,不仅可以实现不同草原治理案例间的比较,还可以有效地识别出影响其可持续利用的关键变量并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本文希望能够为当前中国草原(CPRs)治理研究提供一种新的分析方法,推动其更加深入、系统和具体,并最终发展为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
简介:在东部发达地区,农民分化程度高,阶层竞争激烈。下层农民跟上层农民相比差距甚大,怎么努力都无法达到上层农民引领的村庄价值标准,所以生存性压力很大。上层农民则在竞争中利用其地位与优势垄断镇域内的市场机会、政治权力、社会关系、文化价值等优质资源,构成了对下层农民的阶层排斥,阻隔了他们竞争成功和向上流动的渠道。同时,上层农民通过垄断村庄再分配权力,瓜分村庄公共资源,将下层农民排除在再分配之外,最终触发下层农民通过上访来宣泄情绪和重构村庄利益再分配结构。这类上访是在既定阶层关系和分配秩序下,下层农民参与村庄竞争的最后救济渠道,它内含着正义诉求,是农民的尊严政治。要治理好农民上访问题,关键是要调节农村阶层关系,规范村级民主政治,调整农村资源配置机制,加强村庄社会整合。
简介:精准扶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战略,本文旨在揭示该战略下基层扶贫资源的分配机制,并以此来理解宏观国家治理转变在基层的表现。采用实地访谈与参与观察的方法展开多案例研究,探究中国农村扶贫资源分配的路径、影响因素及其治理逻辑。研究表明,当国家的精准扶贫试图运用技术治理逻辑、借助科层制的时间压力机制进入农村社会时(表现为直接治理),与农村社会传统的受乡土规则影响的总体性支配逻辑(表现为间接治理)不适应而在介于国家和农村社会的“第三领域”引发冲突,由此衍生应对冲突的权宜策略:多重治理。多重治理逻辑是两种国家治理思路在第三领域的冲突过程中受制度因素和组织因素作用而衍生的权宜之计,即正式治理、半正式治理和非正式治理并存,从而衍生扶贫腐败、多重俘获和有效瞄准并存的局面。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从国家治理的视角发现了多重俘获,拓展了基于地方治理视角的精英俘获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