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同学要去外地,我设宴为他饯行。席间,同学一说起他的妻子儿子,脸上就洋溢着满满的幸福。
简介:
简介:对于诉讼不同阶段的证明标准,四、我国刑事证明标准的结构性缺陷分析我国对刑事诉讼不同阶段证明标准的规定,起诉与审判阶段的证明标准是不同的
简介:一、刑期折抵概念及适用刑期折抵是指把受刑人的未决羁押日数换算为判决中确定的刑罚的一种刑事法律制度。现行法律体系中,共有两部法律四个条文涉及到刑期折抵问题。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1条、44条规定了管制、拘役的刑期折抵,第47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简介:在刑法理论中,对刑期折抵只是作为法律规定予以解读,而没有当作一项法律制度来把握。现行法律体系中,刑期折抵限定在先行羁押的范围,要求先行羁押与认定的犯罪事实基于"同一行为",该标准没有全面考虑刑法自由保障机能,不能实现刑期折抵的真正价值。对此,应对刑期折抵标准予以重构。
简介:电力企业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首先要积极探索党组织活动的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要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落实到位,积极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在党组织建设、企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突出的实效。
简介:逮捕的目的主要是保证侦查和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使有罪者受到法律处罚。由于性质和功能各异,逮捕需要建立与立案、拘留、起诉、有罪判决等诉讼环节有区别的证明标准。“逮捕,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最为苛刻的强制羁押措施,其适用是受到严格限制的。除了嫌疑人的确存在逮捕的必要外,还要求嫌疑人涉嫌犯罪的可能性达到一定的程度。而这种判断则需要以证据为基础,来确定其是否达到了逮捕证明标准,这就是逮捕的证明标准”。可以说,建立适当的逮捕证明标准,是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需要。
简介:近年来,省水利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不断加强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建设,着力健全以"确责、履责、问责"为核心内容的机关责任体系,厅机关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为推进湖北水利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一、以"确责"为基础,认真做好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的制定工作。一是形成思想共识。
简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一种常见的诉讼类型,人体伤残等级是案件赔偿数额计算的重要依据,伤残等级鉴定则成为案件审理中的关键一环。而司法鉴定标准是鉴定的根本保证,是衡量鉴定意见正确与否的重要依据。目前,在司法鉴定活动中,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以及职工工伤致残程度鉴定已有国家标准,但是对于除此以外的人身伤害致残程度鉴定尚缺乏明确、统一的鉴定标准。本文试图从分析我国人身损害司法鉴定标准存在的问题入手,揭示缺乏相关司法鉴定标准的负面影响,从而论证统一司法鉴定标准的必要性,并提出制定标准的若干意见。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虽然我国2005年《公司法》对董事的勤勉义务作出了规定,即要求董事对公司承担勤勉义务①,却没有进一步明确勤勉义务的裁判标准,导致司法实践中具体裁判的困难②,这大大制约了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提高。在公司治理结构中,为了制约董事的权力,保护股东和公司利益,法律发展出三种机制:一是股东和股东大会对董事权力的制约;二是监事会对董事权力的制约;三是义务性规范对董事权力的制约。③
简介:全国已有29个省份就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先后召开听证会。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听证参加人的主流意见是赞同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一些意见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认为第一档电量设置标准偏低;二是建议充分考虑家庭人口因素;三是建议适当考虑季节性因素;四是认为电量标准地区差异较大。
简介:“福”是由“一”、“口”、“衣”和“田”构成。也就是说,老百姓心目中美满生活的基本标准:“一家人”,要“有饭吃”、“有衣穿”和“有田种”。只有具备了“有饭吃”、“有衣穿”和“有田种”这三个基本条件。才可以算得上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简介:当前,严肃查办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专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食品监管渎职犯罪立案标准的确立,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简介:社会危害性是由行为事实中所有能够影响对行为社会危害心理评价的因素所组成的系统,其与人身危险性既有显著区别又存在一定联系。我国刑法理论中在定罪标准上的主要争议在于,在对罪与非罪的判断上犯罪构成能否成为必要且充分的标准。《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是犯罪概念的有机组成部分,犯罪构成是对犯罪概念的具体说明,其在内容上包含质与量的双重要求,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对犯罪构成进行实质性解释就能够完整诠释社会危害性的结构。犯罪构成不但是解决罪与非罪问题的唯一标准,也是解决所有定罪问题的唯一标准。因此,犯罪构成是必要且充分的定罪标准。
简介:<正>为促进专业化水平的提升,真正把课标作为指导和衡量本学科教育教学的"标尺"从而达到本学科教学要求,我认真地对新课标进行了学习,深入地领会到课标的性质、理念、目标、内容、及活动设计等。在这里,谈几点自己的体会。首先,教师必须有课标意识。只有严格对照课程标准的内容标准备课,才不会出现教学工作
简介:一、引言近几年来,公安部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工作,并在奥运安保等重大安全保卫任务及日常维稳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减少公安执法工作中执法不公、执法不廉、执法随意等问题,公安部领导在公安部机关法制工作会议上强调: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执法水平、执法公信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法制工作的中心任务。为了加强对现场执法活动的监督,各地公安机关逐步为一线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装备,民警在外出执勤、
简介: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个重要发展阶段,它是与公共需求的变化相适应的。本文把人的需要分为生存型需要、安全型需要、享受型需要和发展型需要。中国目前公共需求正从生存型向安全型、享受型、发展型转变,政府公共服务精细化、标准化是这一需要变化的必然要求。政府应通过了解需求、整合需求和引导需求,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简介:实践教学环节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活动中不断受到重视。小组合作学习是"概论"课开展实践教学的一种有效形式。在"概论"课实践教学中引入小组合作学习,对于突出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坚定大学生的理想与信念,增强其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简介:前段时间,有感于某单位招录公务员时以性格内向和人际交际能力不强为由拒录了三位大学生,写了一篇博文《终于盼来了“性格内向”的理由》。文章发表后,某报以《“性格内向”又何妨》为题刊发了我的署名文章,与本文原意相去甚远。这里再一次强调,排除用人单位黑幕及其它人为因素,如果真是以性格内向或沟通能力不强为由拒录,不仅理由充分,而且还是选择人才标准的进步。
简介:《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明确了导致合同无效的强制性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但是立法没有明确何为效力性强制规定,导致司法实践无所适从。本文试图从一个案例入手,首先介绍了我国关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立法沿革;其次界定了强制性规定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概念并进行了比较法上的研究;最后从有利于司法实践的角度出发,提出便于操作的区分标准。
幸福没有标准
浅谈地铁标准站设计
对刑事证明标准的思考——以刑事证明标准的差异性为中心
刑期折抵标准的反思与重构
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
逮捕证明标准的异化及其重构
加强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建设
浅谈人体伤残鉴定标准的统一
论公司董事勤勉义务裁判标准之完善
多地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
中国人眼中“福”与“富”的标准
查办食品监管渎职犯罪的立案标准建议
社会危害性视野下的定罪标准问题
对初中《思品课程标准》的几点体会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标准解读
公共需求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
浅谈小组合作学习在高校“概论”课实践教学中的应用
有一天,“教养”也可成公考标准
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之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