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两岸融合发展是习近平国家统一思想的重要政策主张。两岸融合发展可视为大陆发展两岸关系的政策工具。两岸融合发展的范围涉及个体、群体和整体三个层次,涉及经济、社会和心理三个层面。两岸融合发展政策实施的挑战和障碍涉及两岸排斥、模式因素和政治因素。推进两岸融合发展,要加强舆论宣传,加强理论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管理创新,加强平台建设,把握阶段特征,加强法制建设,建设评估体系。两岸融合发展可以为两岸关系由和平发展走向和平统一创造条件,但并不能保证两岸必然沿着这一道路走向统一。推动两岸走向和平统一还应及早在两岸融合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寻求推进和平统一的替代思路和更新机制。
简介:目前联合国主要机构和中国使用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文文本并非是该公约的中文作准文本,而是一个来源不明的中文文本,两者在语义、语言风格以及对《公约》名称的使用上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与《公约》中文作准本相比,《公约》中文通行本不仅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还存在比较严重的翻译问题,从而可能会对《公约》适用带来很大的困扰。中国政府应考虑建议联合国弃用《公约》中文通行本并转而使用中文作准本,并通过启动条约的更正程序使《公约》中文作准本的某些不符合现代汉语习惯的语言得以更正。
简介:经济法与劳动法的关系、经济法在法律分类中所处的位置等,均是经济法在最初发展阶段被广泛思考的问题,对于推进对经济法的认知大有启益,迄今反思这一问题仍然是经济法学理论研究不容忽视的关键所在。民国时期学者就继受德日学说,将经济法作为社会法的组成部分,由此廊清民法、行政法与经济法之间的关系,证成经济法作为部门法存在的合法性。社会法所谓的“社会”,自始就有“部分社会说”和“全体社会说”两种认知取向。目前,经济法学界关于经济法属性的争论,仍然与这种社会观有关。在实现社会实质公平方面,经济法的积极平等观与社会法的消极平等观相互协调。所谓社会本位的法律,不过是权利本位法律的调整。其基础还是权利,仅是有目的地予以限制而已。其法律的目的虽转向增进社会大众的生活,但着手处仍是在保护个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