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古老的民族文明和丰厚的历史底蕴,孕育了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法制文化,诉讼调解(或称法院调解)就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人民法院注重采用调解方式处理民事纠纷,并由此形成了颇具特色的调解主导型的民事案件审判方式,被西方法学界公誉为“东方经验”。“东方经验”既是民族的,也应是世界的,既是昨天、今天的,更应是明天的。诉讼调解具有方便、快捷、少讼累、无复诉等优点,但我国现行法院调解工作在立法结构、立法原则及法官调解实践等诸方面还存在不少弊端。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法院的诉讼调解工作如何兴利除弊、扬长避短,进一步把“东方经验”弘扬光大,是摆在司法界和广大读者面前的一个共同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