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全省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在历任辽宁省公安厅(以下简称省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尤其在“三基工程”中,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基层的基础建设、车辆装备、办公环境、运行机制等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时也经受了一场场巨大的考验,取得了一项项战功辉煌、永载史册的光荣业绩,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高度信赖和广泛认可,打出了辽宁公安铁军的威名和声望!在充分肯定成绩和作为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在面对当前和未来越来越多、越来越难的社会矛盾与维护稳定任务的挑战时,我们公安队伍自身确实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和实际困难,需要我们能够认真查找“病灶”和“症结”,并反复论证找出医治“良方”,从而在彻底“洗洗澡”、“去污垢”后,重装上阵、坚定前行!
简介:做好工会工作,硬件建设、软件建设是必须的。但是,“心件”建设是硬件建设、软件建设所无法替代的。要靠工会干部的“用心”做人,“用心”做事。“专心”做人,“专心”干事,“用心”去赢得职工,“用心”服务职工。要靠用心服务职工的工作热情和“专心致志,以事其业”的敬业精神。工会“心件”建设,是工会干部个人内涵、修养、道德的建设;它有利于理解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能够体现工会干部诚心诚意、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作风;促使工会组织把“职工之家”建设成为广大职工的精神家园;使工会干部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的“娘家人”。“心件”建设其根本目的是提高凝聚力、向心力,促使职工队伍素质整体上水平;其目标是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
简介:侵权补充责任是我国法官在实践中探索的一种责任形态,在2003年的司法解释中得到首次确认.作为一种新型的责任形态,学界研究甚少,更勿提关于理论基础共识的形成.目前,学界在侵权补充责任的理论基础方面存在两种观点,即不真正连带责任说和广义请求权竞合说;但两种观点并非尽善尽美,难以从全面、科学的角度阐释侵权补充责任.在综合分析比较的基础上,安全保障义务理论和原因力理论则在诠释侵权补充责任方面更具说服力.安全保障义务理论是我国对德国法中社会安全交往义务理论的继受,该理论为不作为行为的间接侵权承担责任提供了佐证,从而为侵权补充责任的适用奠定了理论前提.同时,原因力理论在我国的实践中越发得到重视,特别是在第三人和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分析中,责任分担形态空白的出现为适用侵权补充责任留下了空间.由此,在社会管理创新和呼吁重视本土法治资源的情境下,契合法官的政策选择,补充责任就进入了侵权领域,成为新型的责任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