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工会法治化",包括工会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工会法律角色的合理设定,能够促进工会在市场经济劳动关系中切实履行其维权职能。无论是工会工作适应新时代的转变,还是"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会新方针,得以经由"法治化"的工会制度实现;并且工会制度适应国内外劳工法律环境也需"法治化"发展。所以,"工会法治化"应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制度发展新途径。
简介:东盟安全机制以“东盟方式”著称,基于东盟的经验事实,本文认为,国家问协调是理解东盟安全机制的恰当理论框架。在此基础上评估了东盟安全机制的绩效:在抑制成员国内部冲突、化解东南亚地区国家间争端方面取得了积极效果。同时,由于东盟国家利益分歧,安全合作领域数量少、程度浅;东盟安全机制是中小国家之间的协调机制,其治理能力有限,无法单独解决地区重大安全问题,需要与外部大国相配合;东盟国家对主权独立格外重视,在安全领域缺少制裁机制,导致领土争端无法在区域内得到解决。面对本地区的复杂安全形势,东盟对内需要拓宽、深化安全领域的合作,对外需要加强与大国的安全合作。
简介:程序化法治作为程序化和法治化有机结合的一种样式,反映了人类社会法治文明进化的一般规律及其趋势。直面我国"重实体,轻程序"的历史和现实,探讨程序化法治在我国的实现,是当代中国法治理论与实践面临的一个十分紧迫的时代课题。就其程序化法治的现代表现而言,它除了指诉讼行为的程序化和法治化之外,还包括诸如选举行为、立法行为和执法行为等方面的程序化和法治化。概而言之,程序化法治是一个涉及面非常广泛的概念,尤其是在国家这个社会共同体产生后,人们试图通过严格的程序规范并约束国家的公权力,有效维护个人的私权利,成为法治国家建设所面临的一个新难题,同时这也是关乎法治国家能否真正实现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