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当性概念是法哲学、政治哲学的总概念。在这一总概念之下,证成性与合法性概念具有重要的学理意义和实践价值。在西方思想史上,“证成性”强调法律或国家的道德上的优越性,应理解为正当化的一种进路,是正当性概念的题中应有之义,它与社会学意义上公众对法律或国家的认可、遵从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正当性概念。从正当性到合法性是法哲学史上最具深刻意义的转变,“合法性”概念应在狭义上使用,可视为正当性的一种变体,正当性与合法性的对立统一是现代法律制度重要特征。尽管在现代社会正当性通常表现为合法性,但合法性与正当性概念不可混淆,更不可互相代替。正当性概念完整的结构、独特的性质、不可替代的功能,使它有理由成为法哲学的核心概念。
简介:南海仲裁案的最终裁决于极大程度上支持了菲律宾的主张.国际社会对最终裁决看法各异,有认为仲裁庭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正确恰当,也有认为仲裁庭对《公约》的适用存在瑕疵.在学理以及国际司法实践的分析基础上,可知仲裁庭在程序和实体方面的错误显而易见.在仲裁程序上,本案争端涉及《公约》第十五部分的排除适用问题,即按照《公约》第298条之规定,在有关主权问题、海洋重叠区域划界问题、历史性权利问题等方面的争端上,缔约国可以按照本国意愿选择适用例外.本案之争端从本质上皆属于或关于主权问题以及划界问题,仲裁庭无管辖权.在裁决实体方面,仲裁庭对基本事实的认定不全面,对《公约》条款的解释也存在诸多问题,譬如在对"海洋秩序"、"历史性权利"以及"岛屿"含义的解释上也不符合法律解释的一般要求.裁决内容亦处处矛盾,令人难以信服.中国在重申主权属我的同时,应着力于推进海洋立法、强化行政执行与实际控制来保卫领土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