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诱惑侦查主要字面上的意义就是使用诱惑的方式进行犯罪侦查工作,在学界,诱惑侦查主要有两种类型,分别为“犯意引诱型”与“机会提供型”。“犯罪引诱型”是侦查人员通过诱惑手段引诱被诱惑人员产生犯罪意图,或者说犯罪倾向,从而诱使其实施犯罪。“机会提供型”是在被诱惑人员已经有了犯罪倾向的背景下,侦查人员为被诱惑对象提供犯罪的诱使条件,为其提供犯罪机会,犯罪工具,促使被诱惑对象暴露自己,实施犯罪活动。
简介: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司法改革迄今为止已经进行了二十多年.但是,近年来,我国地方检、法机关推行的一系列司法改革举措在合法性方面却频频受到学界的质疑.作为一项法律活动,司法改革应当遵循合法性原则,但是改革的性质也决定了司法改革必须突破实在法的规定.合法律性并非合法性的唯一含义,突破现有法律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司法改革因此就丧失了合法性.作为西方政治学、法学的一个基本理论范畴,综合自然法学与实证主义法学两大流派的观点,合法性应当包括形式和实质双重要求.司法改革的合法性也包括形式合法性和实质合法性两个层面,其中任何一个层面的缺失都会导致司法改革的合法性危机.重塑司法改革的合法性理论有助于解决我国司法改革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推动我国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