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比例原则在理论上是公法领域审查立法和行政行为是否正当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限制政府权力、保护公民权利的有力原则。税务诉讼“双重前置”制度限制甚至剥夺了纳税人的司法救济权。“清税前置”从目的正当性、程序妥当性和必要性、结果(狭义合比例性)方面均不符合比例原则。由于纳税人对行政复议缺乏信任,“复议法定前置”尽管立法目的符合正当性原则,但其程序和结果也难以通过妥当性、必要性和狭义比例原则之审视。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此次修订应以纳税人权利保护为中心,废除“清税前置”并将“复议法定前置”调整为“复议诱导前置”。在赋予纳税人选择权的前提下,采取正负激励手段诱导纳税人优先选择行政复议程序。
简介:审判中心制度的构建定位于诉讼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相关举措是在保持现行司法体制不变情形下展开的,这只是一种技术路径的改革。技术路径的改革由于缺乏系统环境的支持,往往难以收到预期效果,实践中的困难正印证了这一点。审判中心的本质是确立审判权威,而审判权威的树立仅靠审判环节难以实现,需要放在更大的司法体制系统视野下,在三机关职权关系上做出调整,即确立法院中心、树立法院权威,这是审判中心乃至审判权威得以实现的外在基础。未来审判中心或者审判权威的真正建立需要在对相关原则、制度加以修改完善基础上,围绕系统和技术双重路径立体化、复合式展开,方能真正实现审判中心。
简介:近期来,在我国经济及理论界,有关发展直接融资的题材被炒得十分热火。观点、主张基本是一边倒。笔者认为,直接融资的确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但是,如同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一样,直接融资也有消极面和风险性。尤其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时期,如果不把握好直接融资发展的“度”,很可能给社会经济生活造成问题乃至危机因素。一、应当看到,以股票(股份)为代表的社会直接融资,在我国金融、资本市场中所占份额已不算小。舆论通常把我国目前上市公司的股票筹资额和有限的企业债券余额,有时再加上国债额,作为直接融资规模值,拿来同现存间接融资总量(以银行或全部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为代表)比,依此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