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强制执行权是具有行政性质的国家权力,其与审判权的异质性是审执分离的理论基础。审执分离有相对分离和彻底分离两种模式,二者各有利弊,但彻底分离更加吻合我国审执分离的目的和司法改革的大方向。理清执行程序中的裁判事项与执行实施事项的边界,建立主管范围清晰、权责分明的审执分离制度体系,并在执行过程中顺畅对接审执程序,是该项改革试点的核心内容,也是决定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按照"审判的归审判,执行的归执行"原则,常规执行事项的处理,执行措施的实施,以及建立征信体系等行政性执行事务,应交由执行机关负责。审执分离后,法院仍应保留执行裁判法庭,由其负责审理、裁判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实体争议,并允许当事人就执行机关对重大执行事项和关键性执行程序作出的决定向其提出异议,以保证执行的公平、公正。
简介:侵权必为他人之权利所控制之行为。认为直接侵权行为受他人权利之控制,间接侵权行为不受他人权利之控制,违反逻辑。直接与间接是一组两极辞端,当侵权主体数量在两个以上,如果不选定特定主体为参照,根本不存在直接与间接的问题。如果选定参照,比较二者的依据,只能是行为发生的时间先后。而以侵权发生的时间先后来区分侵权,意义何在?传统民法之共同侵权理论完全可以解决知识产权领域之复数主体侵权问题。再对侵权作直接与间接之分,多此一举。"过错"是侵权之唯一要件,视频网站侵权责任的根据也不例外。当视频网站提供侵权视频时,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当视频网站提供存储服务时,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无论是提供侵权视频还是提供存储服务,均以过错为侵权之唯一要件。而所谓的过错标准,即应知标准。后引入普通法之"红旗标准"规则,换汤不换药,"红旗"是"应知"的代称。
简介:公安院校的新教师是当前公安院校发展中的新鲜血液和教学骨干的后备力量,是推动公安院校发展和前行的传承者和接力者。针对目前公安院校新教师培育现状,有必要进一步梳理新教师的构成及其短板,明确培育的方向并选取恰当的培育方式,通过建立保障新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3+2”机制来加强对公安院校新教师的培养。其培养路径:一是要依托校内资源,建立新型“助教”制及教学资源共享等机制;二是要依托行业资源,优化教师挂职锻炼机制、公安实战单位重大、疑难案件旁听等机制;三是要依托社会资源,建立新教师定期业务进修及相关技能的社会资格认证培训等机制;四是要建立新教师自我激励机制;五是要建立新教师成长跟踪机制。
简介:留守儿童问题是改革开放后伴随着农民工的出现而产生的一个新问题。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政府尽责是重要支点。当前,政府在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中存在着责任缺失,主要表现为制度设计还不完善、财政投入不力、管理服务不到位等。解决留守儿童问题,需要各级政府的强力合作推动,以强化政府责任为支点,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的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立体化保障体系。各级政府要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为父母、孩子在城镇共同生活扫除体制障碍;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为随迁子女织就“安全网”;加快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为父母在家乡就业生活提供现实帮助;加强农村教育投入和社会治安管理,为留守儿童提供良好教育条件,撑起安全保护伞。
简介:当前我国一个特殊的“劳动者”群体-童工,比较普遍地存在于各类劳动关系中,成为阻碍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重要因素.童工群体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农村落后地区经济、思想观念落后以及义务教育不普及是导致童工问题的源头;第二,经济利益的诱惑是引发童工问题的直接原因;第三,社会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是重要原因;第四,工会未能充分履行维护职能是重要原因;第五,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重要原因.童工的存在既深深伤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成长,也严重阻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乃至社会的进步,因而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第一,加强法制法规建设,完善禁止使用童工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政府管制和执法检查.第二,加大义务教育力度,加强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第三,促进企业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发展集约型经济.第四,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使这种制度覆盖到广大的农村落后地区.第五,推进经济均衡发展、缩小贫富差距.第六,大力宣传禁止雇佣童工的重要意义,从观念上根除雇佣童工的错误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