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作为一种行政化的裁判程序,中国现行死刑复核程序有违现代司法规律,遭到了部分学者的批评,但是目前相关批评并没有对其合法性构成威胁。因为其拥有仁政、慎刑和优良文化传统等光环,立法者对其钟爱有加,使大多数人失去了对其展开反思和批判的勇气。要对中国古代死刑复核制度进行有效的批判,就必须首先揭去其面具,还原历史真相。帝制时代的中国皇帝们之所以创建死刑复核制度,是出于集权保位、保有天命和粉饰"作民父母"的需要,其是君主专制制度的产物,带有鲜明的专制集权色彩。故就本质来说,中国古代死刑复核制度是与现代法治精神格格不入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保障人权的今天,我们应当将其废除。但鉴于长期以来该制度具有一定的纠错和救济功能,故也不能一废了事,而应在废除它的同时建立死刑案件的第三审程序,以弥补中国现行两审终审制在救济和纠错上的不足。
简介: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生产关系变革是村民自治产生的根本原因。而这种根本原因是通过两个直接原因起作用的:其一,随着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农民在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主体后必然要求在政治上享有相应的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切身经济利益,而日渐式微的人民公社无法维护村民的利益。在这种现实的矛盾面前,农民出于对自身利益的关切,自发地创造了村民自治这种基层管理方式。其二,党和国家基于对社会规律——尤其是生产关系必须要和生产力相适应,上层建筑必须要和经济基础相适应这一根本规律——的科学把握,主动推动我国的民主化进程,对农民的自治行为予以支持,也进一步推动了村民自治的产生及其制度化。
简介: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安全与秩序是群众美好生活与社会发展的前提与保障,社区警务实践就是满足人民群众安全需要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工作方式。但是,我国现有社区警务存在警力不足、警察素质与能力不够、后勤保障不到位、社区警务工作内容繁杂等诸多与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不相协调的冲突现象。对此,应通过补充社区警力、提高社区民警综合能力等方式来适应民众对理想生活的期待;通过畅通体制机制、强化防控管理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来响应社会公众的需求;通过推进智能化社区警务建设、强化对社区警务的监管来提升公众对社区警务的认同感。
简介:权力结构,是人类阶级社会的基本存在,成为人类社会形态的又一种表现形式。从本质上讲,权力结构体现的是生产力、权力、权利的互动演变关系,不同的权力结构,适应不同的生产力水平,构成不同的政治制度,提供不同的权利保障,产生不同的国家治理效能。权力结构关系政治制度“好”“坏”,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国家治理成败。事物发展呈现结构转换下的质量互变规律,社会形态的演变、国家治理的“好”“坏”同样呈现权力结构转换下的质量互变规律,科学的权力结构是价值圈、能力圈、支持圈“耐克区”的最大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权力结构思想内涵丰富,引领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科学权力结构构建,不断把中国特色权力结构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