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罚金刑是一种财产刑,它以犯罪人具有缴纳能力为执行的前提条件。失去了这个条件,罚金就不能执行。罚金刑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对同样的犯罪人由于贫富的差异在执行中出现不同的两种结果。为了维护罚金刑的严肃性,法律必须提供变通的解决办法,罚金刑易科就是主要的解决办法之一。虽然罚金刑易科问题只是属于罚金刑执行中的问题,但是,其重要性却足以关系到罚金刑本身的存亡。因此有必要对罚金刑易科问题进行探讨。
简介:可见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罚金刑执行方式主要有四种, (二)罚金刑易科自由刑制度 我国澳门刑法典第47条规定了将不缴纳罚金转换为监禁的制度,我国刑法关于罚金刑执行的规定在刑法典第53条
简介:蕴酿于五六十年代,出台于七十年代末的我国刑法典,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作为财产刑之一的罚金刑在整个刑罚体系中地位低微,适用范围窄小。即便如此,仍然有人认为:“罚金刑是资本主义国家和旧中国剥削人民的一种手段,社会主义国家不能够采用。”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
简介:在当今世界,罚金刑的广泛运用体现了刑罚轻缓化的趋势,受此影响我国罚金刑的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但是与此相对应的是罚金刑“空判”现象普遍存在,这严重影响了罚金刑作用的发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世界各国纷纷采取应对措施,其中罚金刑易科就被认为颇有成效.我国为解决罚金刑执行难的困境,也可以适用罚金刑易科.
简介:短期自由刑及其缓刑与罚金刑并罚适用、罚金的适用和执行存在若干问题,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操作的困难以及不良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有必要将短期自由刑及其缓刑易科罚金刑以及罚金刑易科短期自由刑、有收入强制劳动、公益劳动或者社区服务。并且,在条件适当时制定《刑事执行法》或者《罚金法》,在其中规定短期自由刑、罚金刑的易刑处分以及罚金刑的适用和执行等内容。
简介:在求刑权和求刑制度上,求刑权和量刑权是刑罚权上下承接的两个形态,二国外许多国家关于求刑权和求刑制度存在相关立法
简介:
简介:<正>罚金刑作为一种刑罚方法,几乎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并且适用范围也有日益扩大的趋势。特别是1950年第一次国际刑法与刑务会议及1960年第二届联合国防止犯罪与罪犯待遇的会议,把罚金刑看作是代替短期自由刑的恰当的制度,从而做出推广罚金刑的决议后,罚金刑的广泛适用几乎成了一种世界性倾向。在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是否也应适当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如何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本文拟就这些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以就教于刑法学界的各位先辈同仁。
简介:而施加多重的刑罚才是配刑要解决的问题,可以把配刑界定为对犯罪与犯罪人决定所施加的刑罚的分量,作为刑罚之分配的简称的配刑
简介:长期以来财产刑的适用及实践中财产刑的执行问题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难题.财产刑如不能正确适用及得不到有效执行有损于法院判决的严肃性.因此,对司法实践中适用财产刑及在执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做有益的探讨是非常必要的.
简介:放逐作为一种古老的刑罚,中西皆行之久远.不过,从各国实践的情况看,放逐的发生、发展至最终的消亡是有其深刻原因的.结合到刑罚总体的发展史,刑罚的发展大致可以归纳为三个阶段:死刑、肉刑时代,自由刑时代,自由的刑时代.而从刑罚的主要表征看来,现时正是"自由刑"向"自由的刑"过渡的交接阶段.
简介:严而不厉的刑罚结构为当今社会宏观刑罚结构选择的目标和方向,罚金刑在构建严而不厉的刑罚结构中具有其他刑种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影响罚金刑的诸要素、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罚金刑与自由刑的功能替代作用、罚金刑体系等问题进行了探析.
简介: 二、罚金刑的执行问题 绝大部分的犯罪分子在法院的判决前后都是被羁押的, 一、罚金刑数额的确定问题 罚金刑数额的确定,在对犯罪分子判处较高的罚金数额的同时
简介:顺治十到十二年,刑部和三法司在审理、复核案件时常常提出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拟律。这些“两议”案件多因为案情认定或者定罪量刑上的分歧而产生。由于满洲司法体系下对罪犯定罪时不一定必须有罪犯承招的口供,大量案情尚未确定的案件就被呈送到皇帝面前。在犯罪情节确定的情况下,官员定罪量刑也常常有分歧,从而产生“两议”案件。这些“两议”案件证明此时清律已经是刑部引律定罪的基本依据;刑部满官在拟律时并非一个整体,其内部常常有不同意见;刑部和三法司的汉官并非摆设,他们积极参与审判,并且敢于和满官抗争。
简介:理学是清代统治阶级所尊奉的正统学说,夫权具有深厚的生存土壤。从《大清律例》与刑科档案考察,清代的夫权主要包括夫可自由处分家产而不受限制的财产权;夫肆意詈骂妻而不被处罚、殴妻轻罚与不罚及过失杀妻勿论的教令权;妻犯七出时的休妻权;妻背夫逃亡或者犯奸时的嫁卖权;妻殴骂夫之直系尊亲属或犯奸时,杀死该有罪之妻的选择权等。清律法定的夫权至上,导致现实生活中夫权被恣意发挥,这也是清代夫犯妻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
简介:刑罚的正当性理论是探索刑罚这种本身害恶为何能被正当性施加的理论,围绕这一主题,已经在大大小小的不同层面讨论了几个世纪,最终形成了不同的刑罚理论,可是报应刑原理在刑罚正当性演进中饱受批评。论者认为无论什么样的刑罚理论都应当贯彻一种原理——报应刑原理。
简介: 前苏联刑法中也规定了剥夺犯罪人担任一定职务或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的刑罚,大多数国家关于剥夺犯罪人从事某种行为的权利的资格刑规定的都比较详细,韩国刑法中关于资格刑的规定为丧失资格和停止资格
简介:慎刑观是中国古代主流的刑法观,是传统刑法文化中最具特色的内容之一。古人所谓“制刑之义”,即指刑事立法的宗旨,属于刑法观的基本范畴,也是慎刑观与重刑观两种对立的刑法观分歧的焦点之一,对该问题的解读是全面认识和深入理解慎刑观的前提和基础。按照慎刑观的理解,刑乃“不得已而用之”的“治恶之具”,刑法的直接作用是“禁暴厘乱”;刑法的主要目的在于“辅政助化”,“明刑弼教”;而终极追求则是“以德去刑”,“刑期于无刑”,以达到“刑措不用”的“大治”境界。儒家的“民本”思想、“仁政说”以及人性论是慎刑观的理论基础。
罚金刑易科之我见
论罚金刑的易科制度
试论我国的罚金刑及其易科
论罚金刑易科在我国之适用
短期自由刑与罚金刑的易刑处分问题研究
论求刑权与求刑制度
《中国宪法教程》(新编本)自测题[一]
罚金刑刍议
配刑辨
财产刑初探
论放逐刑
罚金刑探析
浅谈运用罚金刑刑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顺治朝题本中所见“两议”案件研究
清代夫权的法定与恣意——基于《大清律例》与刑科档案的考察
报应刑论探究
《刑罪关系导论》
资格刑比较研究
中国传统慎刑观对“制刑之义”的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