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人走私的特点法人走私,顾名思义,是指法人单位为了自身利益,以法人名义进行的走私行为。是目前的重点打击对象之一。当前,法人走私的主要特点是:1.官商勾结。进行走私活动的法人单位,往往是当地比较有影响的单位,与地方党、政、军关系密切。因此,在其进行走私时,当地领导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明目张胆地为其提供方便和资助。如原辽宁省丹东市市长常某,在下属某企业以企业困难为名要求大规模走私汽车时,不仅同意,而且帮助其从银行贷款400万元,并指派武警为其保驾、另外,还有某些党、政、军机关和执‘法、司法机关的挂靠单位,也直接参与走私,内外勾结,以致走私、护私盛行。2手段狡猾隐蔽。法人走私往往是披着“合
简介:一合伙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伙合同是合伙人之间以进行共同的事业为目的而达成的协议。它是落成、双务、有偿合同。合伙合同具有以合伙人之间经营共同事业为目的的特征。关于共同事业,有的国家规定必须是以营利事业为目的①②;而有的国家对合伙的事业目的种类则无限制。作者认为合伙人只要对所进行的事业有共同的利益追求,不问其为物质的还是精神的,均可为合伙。这既是合伙成立的前提,也是合伙维系的纽带,没有共同的事业目的,不可能产生合伙。合伙的具体内容“只要合伙不背于公序良俗,其事业为公益的或为营利的,或以交谊娱乐为目的,均无疑于合伙之成立。“又“合比之事业,亦不问其为继续的或为临时的,为个个之事业或为包括之事业,放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