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日军的投降,分崩离析的四邑侨乡社会又重新作为一个完整的地域范围纳入到国民政府统治版图。国民革命军六十四军在四邑地区的重新驻防,标志着四邑侨乡主权的回归。随着四邑侨乡社会县、区、乡镇各级行政机构的恢复与重建,标志着以国民政府为主导的地方权力体系重新建构起来。与此同时,国民党在四邑侨乡的党团分支机构及其控制的民间组织也得以恢复和重建。至此,四邑侨乡社会完成了战后地方政治权力体系的恢复与重建。这不仅为战后四邑侨乡社会在经济、文化和社会秩序等各方面的社会重建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也为四邑侨乡社会医治战争创伤,重建政治经济秩序,恢复地方文化传统和礼仪秩序提供了相对稳定的政治环境。
简介:当代中国人的精神世界重建是中国现代性问题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黑格尔和马克思都重视精神发展的重要性,坚持精神与现实需要在对方中确证和体现自身的力量,并强调精神与现实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互相转化,然而在视域关照、运思逻辑和研究理路上存在偏重于"精神基地"还是"现实基础"的差异性问题。人的精神世界重建问题的实质就在于内在精神与现实逻辑的和解与互动,具体涵摄相辅相成的三个子问题:人的精神世界如何适应现实逻辑;现实逻辑如何改善关乎人的精神生活质量的外在条件;精神文化如何优化现实逻辑。当代中国人的精神世界重建问题,主要指向内在精神与当代中国整体结构转型和社会力量博弈的现实逻辑之间的关系。
简介:与大陆法上通行做法不同,我国《民法总则》对意思能力采全面抽象考察模式,理论上亦有"全面抽象说"支持。司法实践虽自发对意思能力进行个案考察,但因缺少明确的规范指引,实际在行为能力判断层面形成了"意思能力/实施法律行为能力"的二元化评价标准。"全面抽象说"对意思能力的功能与性质存在片面解读,其正当性亦难经推敲。行为能力仅能对意思能力做部分抽象,且此过程仍须借助对后者的具体考察。二元化评价标准混淆了行为能力判断中的因果关系,将对法体系的安定造成破坏。实证法体系中的意思能力应定位于行为能力、法律行为及成年监护三重维度。意思能力为类型概念,应以意思要素为其评价核心。在行为能力层面,经解释论区分《民法总则》第21条第1款和第22条中不同行为能力状态下意思能力的考察标准;在法律行为层面,经《民通意见》第67条将意思能力确定为法律行为的效力性要件,弱化行为能力对意思自治的绝对约束;在监护法层面,应综合意思要素的独立程度及精神能力的瑕疵状况,构建各行为能力类型项下具体的意思能力类型。
简介:中美贸易战是2018年最重要的外交事件之一,对中美两国将产生持久和深刻的影响,并且这种影响将不可避免地扩散到两国之外。作为介于中美之间的“第三方”,东盟国家即使希望但也不可能独善其身,这已经并将继续在贸易及其之外的更多领域表现出来。展望未来,南海问题、“印太战略”以及美湄合作等有可能成为美国打压中国的“后手拳”,这必将进一步考验中国-东盟关系。在此背景下,尽可能地减少中美贸易战的“外溢”效应,避免中美关系对中国-东盟关系产生连锁负面影响,甚至反过来将中国-东盟关系打造成贸易战的破局点,形成“东方不亮西方亮”的有利格局,是当前中国外交的迫切任务。中国应通过深入对接中国-东盟发展战略,扩大对东南亚的市场开放,加快推进RCEP顺利达成协议,加强与第三方市场合作等方式,抓住“战略机遇期”,构建中国-东盟的高水平战略伙伴关系。
简介:美韩同盟是典型的不对称同盟,随着国际国内局势的变化,美韩同盟关系也会有所波动。2017年1月特朗普总统上台,同年5月文在寅宣誓就任韩国总统,美韩同盟也随之进入新一轮的调整期。主张'美国优先'的特朗普要求韩国在美韩《自由贸易协定》、驻韩美军防卫费分担上做出让步,在对华政策上将中国界定为主要的竞争对手。作为韩国政坛进步派的代表人物,文在寅总统强调在韩美同盟内的'自立性',主张尽早收回韩国军队的战时作战指挥权,争取实现较平等的韩美双边关系,希望修复上届政府时期受损的韩中关系。美韩之间在其他领域内也存在分歧。目前来看,韩国在尽力协调与美国之间的关系,分歧的存在暂不会从根本上撼动美韩同盟。从外部因素和外部威胁角度来看,韩国仍将坚持美韩同盟作为外交安全最重要的支柱。
简介:债权人通过诉讼及取得胜诉判决的方式令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后者又不得不通过诉讼行使追偿权,由此就面临后诉(追偿之诉)与前诉的关系问题。在实践中,根据债权人的处分并附之以法院必要的职权调整,前诉可能形成三种诉讼主体结构,即保证人与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保证人单独作为被告、保证人作为被告且债务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这三种诉讼类型的客体(诉讼标的)构成有所区别,所形成的债权人胜诉判决对追偿之诉也产生不同的效力。概言之,类型一中前诉判决对追偿之诉不会产生消极既判力,但可能发生积极既判力客观范围的扩张;类型二中产生特有的“预决效”;类型三中产生理论上的“参加效”。由此,可通过诉讼与实体结合的方法论促进判决效力研究的深入化与体系化。
简介:五代是介于唐宋之际的藩镇割据乱世,长期以来无法、滥刑成为定论五代法制之主流观点。然爬梳分析史料,情状并不完全如此,位居五代中段的后晋在刑事法制建设上就颇有建树,主要体现在:在立法方面,开展了三次规模较大的法律活动,官员也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议法热情;在司法上,虽然存在滥刑的一面,但却不乏滥刑纠偏和循法慎刑的案例;数次赦宥显示了皇帝的宽仁之心,当然赦宥也引发了个别朝臣驳议。以上这些表明,汉代以来逐步形成的儒化法制在五代乱世中尽管受到践踏冲击,但并未发生完全断裂,仍在曲折传承发展。同时,五代法制在唐宋时期展示出独特的承上启下属性,这种承启性在后晋乃至五代刑事法制中得到具体反映。乱世中的五代法制具有丰富、多维、复杂的面向,而不可简单以无法、滥刑概括之。
简介:土地用途管制权乃是土地用途管制行为的法权表达,其构成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体系架构和规范展开的逻辑基础。目前,学理上围绕我国现行土地用途管制权概念这一最为基础性理论命题之界定,呈现出明显混乱、分歧甚至错误的状态,亟需正本清源。遵循法教义学研究范式,借助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等方法,我国土地用途管制权概念,乃是指为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而设置的一项实定法权力,其本质是对农用地之开发权的限制或剥夺。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的用途管制分别是由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规制,而无需对现行土地用途管制权的法权内涵进行扩张性解释来替代前述制度的管制功能。唯如此界定,方能正确厘定这一权力的内涵和边界,实现其在法秩序上的脉络统一目标。
简介:依托于互联网平台的分享经济高速发展,在创造大量社会财富的同时,也产生了围绕互联网平台的新型灵活用工形式。在这类用工形式中劳务提供方对用工方存在着经济从属性,但却没有严格的人身从属性。传统的以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二元划界的劳动法框架并不能适应这一新型用工形式,广大劳务提供者的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这一问题在世界范围内也引发了一系列新型的用工纠纷。而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司法判决显得僵硬。对此,应从域外法中间主体制度汲取经验,提出调整传统劳动法结构并设立经济依赖型的中间主体的建议,在企业用工成本与劳务提供者权益保障之间取得平衡,以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
简介:“白莲花”一词污名化后,被广泛用在称呼那些依附男性、过分善良、无限牺牲自我,却往往害了别人或看起来单纯善良却虚伪自以为是的女性,琼瑶剧女主等成为其代表。反“白莲花”的作品如《金枝欲孽》《甄嬛传》等通过展现女性腹黑背后的无可奈何和只能依靠智慧、心机才能存活的现实,以及女人斗女人没有赢家的悲惨结局控诉男权社会的残酷,具有强烈的抗争意义。近些年霸屏的玛丽苏女主将改头换面的“白莲花”或“傻白甜”重新拉回,她们虽然拥有知识、主动积极并具有一定程度的抗争精神,却因更加污名的“绿茶婊”恶毒女配的加盟,将女人斗女人“变名为实”,降低甚至消解了女性的抗争性。在“娱乐至死”、女性被广泛污名和被消费的时代,女性需要重新团结起来,寻找新的“解放”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