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每逢七月,都有一批学子告别校园,开始自己崭新的职业生涯。但初涉职场的他们,大多会为各式各样的职场”不适症”所困扰。那么,在涉世之初,莘莘学子又该如何尽快摆脱职场“不适症”呢?小覃的经历或许可以成为一个借鉴。
简介:《大公报》2009年6月5日报道,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表示,在中国建国60年之际,有必要总结一下中国发展的模式。他认为,以民主化为代表的政治改革目前在中国时机并不成熟。“改革不能激进,现阶段需要的是以社会改革为主体,建立起基本的现代国家制度,之后才会进入以政治改革为主体的时代”。
简介:物权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一般只适用于体现纯财产利益的财产,人格财产作为一类兼具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的特殊财产具有独特的法律属性,从充分地保护人格财产所彰显的人格利益和精神价值考虑,其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人格财产若因各种原因丧失了人格利益或者人格利益已降低为次要利益,则其与普通财产无异,可在符合善意取得各项要件时予以适用。
简介:最近,一位正在戒烟的朋友在微信群里“晒”出自己的感受——嗓子发痒、整天犯困、直冒虚汗、饭量增加、体重上升,干什么注意力都不集中……他笑称自己出现了“戒烟不适应症”。他的这个新词激发了朋友们的“灵感”,纷纷留言交流“病情”——有人说自己有“周一不适应症”,有人说自己有“减肥不适应症”,有人说自己有“婚后不适应症”……一位在基层工作的同学更是引申开来,说身边有些党员还有“纪律不适应症”。
简介:现在大学生的创业能力太弱和高等教育的教学方式有关系,大学基本上是中小学的教育方式,上课记笔记、考试背笔记、考后全忘记。大学生没有自主阅读、自主探究的时间。在美国大学里学一门课,老师往往会先给一个书单,20本书、50本书,你读完了再讨论。
简介:<正>引言我国现行破产立法已经明显滞后于社会的发展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对一些简单的小额破产案件有必要适用简易破产程序。简易破产程序,又称小额破产程序,系指法院审理小额破产案件的简易程序。它在审理破产财产数额较小、债权人较少、债权债务关系清楚的破产案件时适用。简易破产程序以普通破产程序为基础,但它去繁就简,它的运用,对减少破产清算成本,保护破产人和债权
简介:白领精英日日苦战在电脑前,由于长时间同一个姿势端坐,极容易造成颈、背部的不适,虽然有时起身舒展,但仍然收获甚微。试试通过瑜伽练习来缓解症结。简单易学的瑜伽,只要坚持每日练习,定能助你驱走颈、背部疼痛。
简介:辽鹰轮应当承担不适货责任杨世光租船运输合同纠纷中,船舶是否适货,承运人应否负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往往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而船舶的适货问题专业性极强,只有熟悉船舶知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才能做出具有充分证明力的论证,才能赢得诉讼中的主动权。对此,笔者在...
简介:
简介:WTO协定第13条对特定成员之间互不适用该协定及其附件1、2的事项作了规定。由于翻译或理解等方面的原因,学界在互不适用条款(也称排除条款)的援引权利主体上存在较大的分歧。台湾有学者甚至提出台湾对大陆援引互不适用条款的问题。这就很有必要对互不适用条款的援引权属及台海两岸互不适用的问题进行深入而客观的研究。本文在简介学界对互不适用条款援引权利主体的分歧观点和我国学者的WTO译本在互不适用条款译文相互冲突情形的基础上,依照解释公约的规则,从互不适
简介:冬春时节,昼夜温差大。有过颈、肩病痛史的人,很容易脖子受凉,这些部位的肌肉血管痉挛,导致局部板滞,疼痛逐渐加重,很容易让人误以为颈椎突出。其实这是一种前奏,属于劳损导致的颈肌型病变,多数属于风寒病。
简介:中国加入WTO,不仅影响到我国的经济贸易,也影响到我国的社会环境,劳动力人口是在这一社会环境中的核心角色.加入WTO将使我国经济全面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中,国际竞争进一步加剧,这种竞争不仅表现在贸易上,更多地表现在要素市场上,特别是人力资源的竞争上.外国企业将前来寻找投资机会,用资金、品牌等占领中国市场,并以优厚的薪酬、科学高效的人才管理方式、一流的工作环境和较多的发展机会与中国争夺人才,尤其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了应对WTO的有关规则,很有必要对云南省有关的人口与教育法规政策及其修订与完善进行深入的研究.
简介:本文追溯了证人宣誓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分析了现代世界各国证人宣誓制度的存在基础和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由于证人宣誓制度在国外只是配合了程序正义的形式要求,而我国不具备民族宗教信仰基础,且缺乏制度保障,不适宜采用证人宣誓制度.
简介:资江水逝白云飞,霜气轻寒上翠微.悦目楓林红似火,惊心瀑布响如雷.长天有鹤风云壮,
简介:朋友老张13岁的儿子,这学期转学到一家名闻遐迩的私立学校就读。在老张眼里,儿子的学长学姐们,拿到多少名校的offer是次要的,作为家长,他看中的是这所学校令人感动的仪式感。
简介:刑事责任能力是指通过行为触犯刑法规范并承担刑事责任的资格.刑事责任能力内容包括犯罪能力和刑罚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是罪责的前提条件,先于犯罪行为存在.犯罪主体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是不适格的,它不应该成为犯罪构成要件.
简介:阅读了段、韩两位老师的论文,受益良多。不敢妄言'评议',姑且谈些学习感受。段老师紧扣庭审改革热点,分析当事人主义程序体制下,规范、事实和证据的逻辑关系,藉此梳理争点整理程序、口头辩论期日等庭审结构顺位;以辩论主义和处分权主义为视角,再次审视立案登记制、庭审集中化等改革举措,着重论述了当事人主义关键元素在司法改革中的渗透路径和实现方案。韩老师对比各国关于辩
告别职场“不适症”
激进改革不适合中国
论人格财产不适用善意取得
克服“纪律不适应症”
教学方式不适应就业需要
简易破产程序研究
美颈健背瑜伽,挥别颈部不适
辽鹰轮应当承担不适货责任
中国目前不适合大规模减税
WTO互不适用条款援引权属辨析——兼谈台海两岸互不适用的策略问题
颈部不适,不一定椎骨突出
云南教育应对WTO教育服务规则的不适
略论证人宣誓制度不适宜我国
年感
秋感
仪式感
论犯罪构成之主体要件不适格
读后感
感物篇
春节感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