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由于高科技和空间航运的发展,人类从地球上任一位置到另一远距离处与一村民从村的一端到村的另一端的运行基本上差别不大,至于远距离条件下的交谈,全球性的移动电话号码一拨即通,所谓地球村的概念,实际上是尽人皆知的人类社会生活现实。人类社会如此交往密切相互影响并非从来就是这样的,地球村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信息社会)的产物,当然,也是人类社会的巨大成就。在即将到来的下一世纪,在科学技术与知识产业超高速发展中的地球村里所有人类,在同一地点共同拥有世界所有情报和超国界的信息社会里生活着。换句话说,我们即将面对着进入一个超国界的信息社会的地球村,我们别无选择。
简介:多年了,每天从城市西边到中心骑自行车穿街道巷子,好多景物人事都熟悉了;在靠近琐碎生活感受人间温情的同时,又陷入平淡甚至属碌。偶尔客居地乡,夜半回首过往,也曾感叹成年遭遇的一切或许正是在检验少年时代萌生的理想及伴随这理想的激情。因是市井中人,就最亲近那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发生的事情,也能体会会会众生的感情,老人说当家才知盐米贵,即懂得过日子的含义,不过人是经常要“宏观”把握前程的,如“三十而立"“五十而知天命”之类,还有今年的时尚潮流,明年的目标规划之类等等但无论如何人人有不同的每一天。而我们是如何看待别人的每一天与自己的每一大呢?其奖,并非世纪末有什么特别的不同,重要的是能否给予特别的关注,何况
简介:本文的原文是作者提交给国际律师协会第三届年会(马尼拉,1923年8月)的论文,发表于1923年7月东吴大学法律科出版的《中国法律评论》(TheChinaLawReview)第1卷第6号。著者刘伯穆(W.W.Blume),美国法学家,1920年由密西根大学来到中国,曾任东吴大学法律科,即中国比较法律学院(TheComparativeLawSchoolofChina)教务长(1921~1927)。作者关于领事裁判权对中国近代司法变革的作用所抱的十分欣赏的态度,我们虽然不能无原则地接受,但作者以素身的观察并从中外比较的角度,提出了当时法律教育中存在的三个严重问题,即学术水准低劣、司法职业道德欠缺和不足以为学生提供一种适当的法律训练,探讨了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的方向和任务,这些至今仍有引入深思的启发意义,因此译出以供参考。原文没有注释,为便于理解,译者编加了适当的注释。原文标题为"Le-galEducationinChina",亦由译者改为现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