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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按照两步走的部署,民法典分则编的编纂将拉开帷幕。在这一过程中,体系性整合成为最为重要的工作。与此同时,法典的编纂,也是反思现有单行不足并加以完善的最为重要的时机之一。其中,作为相对成熟的合同,如何纳入民法典以及纳入民法典时当如何处理相关的章节,等等,必将成为重要的内容之一。

  • 标签: 合同法 分则 民法典 两步走 单行法 编纂
  • 简介:合同对撤销权的适用范围采取列举式的方法具有法律适用上的局限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债务人处分财产的方式更加多样化,而这些行为是否能被债权人撤销直接对合同列举式的规定产生了巨大冲击。基于此,对撤销权的适用范围进行扩大化解释成为一种必然。抛弃继承在本质上是一种财产行为,在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下,应当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使其效力归于消灭。

  • 标签: 债权人撤销权 责任财产 抛弃继承 扩大化
  • 简介:合同伦理问题分析历来是中外法学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并且在合同各项规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逻辑内在联系,共同构成比较完善的价值体系。价值体系的不断完善,验证了合同的正当性和合理性,赋予合同以更加强大的生命力和内在逻辑,甚至外化为某种程序和形式。本文试图通过简要分析合同若干问题,进行有关伦理分析,并提出建议,以期指正其伦理偏离或者缺失。

  • 标签: 合同法 诚信理论
  • 简介:让与担保因其应用的广泛性及合同效力的不确定性,在理论和实务界引起论争。细究其原因,系对此类合同性质认识不一。有学者主张其为以物抵债协议,而本文认为其应属让与担保合同。此类合同效力饱受诟病的因由,主要包括以下四点:属于以合法形式掩饰非法目的,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存在流质条款,违背物权法定。《民间借贷规定》24以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为基础,将让与担保视为一种债之担保,进而对权利人课以清算义务,为实务中认定让与担保合同效力提供了新的进路。但本文认为,让与担保实为物之担保,对其规范亦不应止步于司法解释,宜借助民法典修改之机,将该制度纳入法典加以规范。如此,方能使该制度的构建符合社会发展趋势,有益于经济之融通。

  • 标签: 让与担保合同 以物抵债协议 合同效力 《借贷规定》第24条
  • 简介:判断一个国家的民法典是否新颖,合同分则的种类及编排是一个重要的指标。从最新编纂的民法典进行观察,合同分则中有名合同的类别出现了大规模扩张的趋势。每一个合同类别实际上都涉及一个行业,新合同类别的原创性和继受速度是和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成正比的。

  • 标签: 合同法 民法典 立法建议 分则 经济发展水平 合同类别
  • 简介:劳动法律侧重保护劳动者利益是世界劳动法律坚持的铁则,我国劳动合同应当坚持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原则。从我国劳动关系的现状看,劳动立法应当向劳动者倾斜,对劳动合同的偏见应当纠正。应该认识到,劳动合同既不是对劳动者的单保护法,没有给劳动者提供"铁饭碗",也没有增加用人单位的经营成本。同时,低端加工制造业向外转移与劳动合同的实施没有必然联系。

  • 标签: 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权益 适度保护
  • 简介:对危险责任的规制,以非穷尽列举加上小的一般条款为宜。高度危险责任的一般条款与诸如《侵权责任7这样的指导性条款隐含冲突。对“高度危险”这个不确定概念,应以例示方式或说明性法条加以束缚。危险物责任与危险活动责任没有区别规制的必要。相较《民法通则》123,由《侵权责任697273构成的高度危险责任规整,不能算是成功的改造。

  • 标签: 高度危险 一般条款 危险作业 危险物 危险活动
  • 简介:不动产一物二卖这种不良现象普遍存在于现代社会生活中,不动产一物二卖这种不良的现象不仅破坏了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并且严重违反了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分析不动产的一物二卖应当首先从其所签订的买卖合同的效力入手,本文对不动产一物二卖从合同的角度进行了系统的分析。

  • 标签: 不动产 一物二卖 买卖合同
  • 简介:在生态文明语境下,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法律责任制度至关重要。为此,就需要厘清生态环境法律责任的性质、承担方式和救济途径。为此,我们选择了一组论文就此展开专题讨论。《论(侵权责任68之部分连带责任性质》一文从((侵权责任68性质之争议谈起,分析了“部分连带责任”说的合理性以及环境侵权司法解释与《侵权责任》之契合之处。《生态修复法律责任之偏见与新识》一文则认为,生态修复法律责任与环境法律责任存在显著区别,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其法律性质和承担方式。《美国水污染损害评估法制及其借鉴》一文则以比较视角分析了美国水污染损害评估法律实践及其借鉴意义,进而从法律救济的角度提出了健全和完善我国水污染损害评估法制的对策建议。

  • 标签: 环境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法 责任性质 第68条 生态文明 救济途径
  • 简介: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及尹新天先生的观点,现行《专利69不属于专利权例外,因而不是《专利11中的“本法另有规定”。这是值得商榷的。《专利69中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与一般意义上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并不相同。在逻辑上,对于《专利》有关条款的定性应当遵从相同的标准。如果认为《专利14及强制许可相关条款属于专利权例外,那么就没有理由不认为《专利69是专利权例外。从国际视角看,《专利69主要与TRIPS协议30及第26第二款相对应,属于典型的专利权例外。我国《专利11应当进行修改,将“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之措辞写入该条第二款。

  • 标签: 另有规定 专利权 例外 强制许可
  • 简介:本文作者指出,今天的美国律师业,是一个具有高度统一性及垄断性的职业,律师职业道德的两个支柱是职业纪律以及以过失原则和信托义务为基础的渎职诉讼。经过近50年的发展,美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现代律师职业道德制度。但是,面对技术进步和全球化产生的挑战,美国律师职业和法律教育已经隐现变化,高度统一的律师职业可能转变为各式法律服务提供者的集合体,包括非律师和没有完全执照的律师。对于非律师和没有完全执照的律师,当前的律师职业道德制度难以有效适用。为回应这一变化,有知名学者提出应当用合同原则和违约诉讼代替当前的职业纪律和渎职诉讼。本文回应这一提议,指出了合同原则和违约诉讼在实现律师职业道德目标上的局限性和缺陷,提出这一挑战尚未得到解决,需要法律界以热忱共同应对。对于我国而言,本文除了提供对美国律师职业道德的知识性了解,更重要的在于它对我国律师职业道德领域的启示。与美国相较,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制度在保护委托人方面无疑比较落后,受损害的委托人一般只能基于合同获得赔偿。对于美国这样一个律师职业纪律、合同及侵权都比我国更完善的国家,合同尚无法对委托人提供比较周全的保护,我们更应反思我国这一现状。本文是对美国律师职业道德领域的前瞻性思考,对于律师职业道德制度尚不完善的我国而言,我们更应该思考,是否可以考虑建立完善的渎职责任规则,以侵权诉讼取代违约诉讼作为保护委托人利益的重要模式。

  • 标签: 律师职业道德 委托人 渎职行为
  • 简介:在互联网快速普及的推动下,网络买卖作为一种新的进行商品交易的形式,以其方便快捷的特点,被民众所亲睐,发展迅速,与此同时在网络买卖交易时也伴随着诸多风险,与网络买卖合同有关的纠纷也逐步增多。而我国现阶段关于网络购物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因此本文对网络买卖合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以期能够进一步完善网络交易,防范网络买卖风险,推动网络买卖交易的进一步发展。

  • 标签: 网络买卖合同 法律问题 建议
  • 简介:为解决立法需求不断增加而立法供给不足的矛盾,《立法》在722款大幅度扩大了地方立法主体的范围,赋予了所有设区的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为此,切实提高立法技术就成为这些地方立法权实现优质行使必须积极面对与破解的重要课题。

  • 标签: 立法 法地方立法 立法技术 立法质量
  • 简介:买卖合同担保民间借贷合同已渐趋常态,《民间借贷司法解释》24明确要求此类案件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企图定分止争。但该条款对买卖合同性质的留白性处理,又引起了新的一轮学术争论。意思表示解释规则下,24的适用前提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功能为核心。据此,房屋买卖合同可分担保型房屋买卖合同与非担保型房屋买卖合同,分别对应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担保功能以及无担保功能之情形。针对担保型房屋买卖合同,以代物清偿之预约进行规制,并赋予债权人以生效判决执行方式的选择权;同时,将非担保型房屋买卖合同纳入附条件买卖合同,以体现对当事人意思自治之尊重。

  • 标签: 买卖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 担保功能 代物清偿预约 附条件解除合同
  • 简介:合同》中的不安抗辩权和预期违约均为预期不履行的救济制度,在适用要件和法律效果上都存在着重叠的可能性,如何梳理二者的关系,一直是我国民法学界较为关注的问题。本文认为,预期不履行的法律救济有“渐进性”和“径直性”两大模式,二者的适用范围主要根据预期不履行的确定性程度来区分。《合同》中的不安抗辩权对应于前者,预期违约对应于后者,故二者在功能和适用范围上应有明确区分。在现行《合同》框架下,应将预期违约的适用范围限定于严格意义上的期前拒绝履行,同时对不安抗辩权的适用范围进行适度扩张,以使其适用于所有不履行可能性较高但尚不确定的情形。此外,针对我国司法实践及学界中争议较多的、债权人根据《合同69解除合同后如何请求损害赔偿的问题,本文认为,期前解除权和期前损害赔偿请求权在法理基础及成立范围上并不相同,二者在逻辑上属于两个问题,故在不安抗辩权框架下仅规定中止履行权和期前解除权即已足够,既无须将69与预期违约规则衔接,亦无须将其解释为新的预期违约规则;而有关适用69时的期前损害赔偿问题,则应根据《合同107而非108来处理。

  • 标签: 预期不履行 法律救济 不安抗辩权 预期违约
  • 简介:2014年《行政诉讼》修改增加了明显不当审查标准对行政裁量行为进行司法审查。通过对学理与司法实践的考察,发现该审查标准在理解与适用中出现困境,表现为适用范围的分歧以及判断标准的模糊。困境的根源在于行政诉讼审查标准的划分没有遵循统一的逻辑,从而导致审查标准适用的混乱与杂糅。回归规范体系本身,通过立法原意与体系解释,明显不当审查标准应仅适用于效果裁量;基于该审查标准判断的关键在于行政自主性与拘束性的平衡,故而可以借助行政机关的理由说明,采用客观、多元化的标准进行认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判断标准:结果畸轻畸重、不合理迟延、方式不当、违反立法目的、忽视相关因素、违反基本原则等。

  • 标签: 明显不当 行政裁量 实质合法 审查标准
  • 简介:刑法1141151款之间是基本犯与结果加重犯的关系。114包含具体危险和轻实害结果两种情形,两种结果在规范上均属于具体危险犯。1151款包括行为人对加重实害结果有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形,均属于结果加重犯。114既遂的标准是危险状态的出现,着手的标准是出现侵害益的紧迫危险,着手认定与实行行为可以分离,114有犯罪预备、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没有犯罪未遂,也没有犯罪既遂后的中止,具体危险状态出现后行为人中止的作为酌定量刑情节。1151款的严重实害结果是加重的犯罪构成,与114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共同构成量刑规则,在法定刑的选择上量刑规则起决定作用。故意的结果加重犯未遂时,适用114犯罪既遂。故意的结果加重犯中止时,适用114犯罪既遂,同时将中止作为酌定量刑情节。

  • 标签: 具体危险犯 结果加重犯 既遂 未遂 中止
  • 简介:从总体而言,工会在加强《劳动合同》的宣传、促使用人单位守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农民工讨薪,建立法律援助机制,融入联动机制,快速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参与《劳动合同》地方执法检查,加强劳动法律监督等,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劳动合同》的实施。但相较立法的期望和劳动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基层工会组建难度大,对企业行政依附性强;工会贯彻《劳动合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外在条件受限;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无法落地;对劳动合同履行中的监督权实施不利;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的干预纠正权受到限制;工会通过集体协商落实《劳动合同》,保障职工权益的实效存在一定差距等。应推进工会改革,从明晰各级工会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中的责任分工;加强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增强工会干部劳动法律素养,建立工会干部法律咨询支援团队等方面,促进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效能提高。

  • 标签: 工会 劳动合同法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 集体协商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43对还船日期的规定有不完善的地方,也有尚未规定的地方。借鉴英国海商法的相关规定,应给予定期租船合同宽限期,并依据定期租船合同租期的长短裁定宽限期。明确承租人给出合法最后航次指示的义务以及在租期结束时的还船义务。提前还船时,应考虑已经发生的事实对承租人拒绝履行的原定期租船合同租期的影响,计算原定期租船合同租金与出租人对于剩余租期合理减损行为所避免的损失的差额来确定出租人的损失。超期还船时,应依据原定期租船合同与市场租金,即市场上与原定期租船合同相类似的定期租船合同租金的差额来确定出租人的损失,除此以外的出租人的损失不应计算在内。

  • 标签: 定期租船 还船日期 最后航次 提前还船 超期还船
  • 简介:《中国入世议定书》15(a)款(ii)项的适用虽已到期,但对于该条款的争论并未就此停歇。对15其余条款存废认识不一的原因主要归于各方对15的性质认识存有分歧。如果15是有关中国“非市场经济”身份的界定,那么(a)款(ii)项的适用到期自然意味着“非市场经济”这顶帽子可以从中国头上摘除;如果15是有关WTO成员对待中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调查方法,那么(a)款(ii)项的终止只是与反倾销调查方式的调整有关,而与中国的“非市场经济”身份无涉。由于入世议定书的内容涉及中国作为WTO成员的权利与义务,对15的解读将会影响到中国与其他WTO成员相关争端解决的走向,故而备受各方关注。解决上述认识分歧须从《中国入世议定书》文本入手,并结合入世工作组报告及国际解释规则,从语义学的角度来解构《中国入世议定书》15,据此方可厘清真相,止息纷争。

  • 标签: 中国入世议定书 第15条 身份之争 方法之争